中國民營企業發展到今天,存活下來的好公司長的有30年,短的將近10年,萬通也已有20年。現在大家越來越多地關注富二代的話題,我在上海還看到有專門做富二代自律培訓的組織。
我經常接觸到一些富二代,在交流中我看到他們眼里有希望、信心,也有惶惑、躊躇甚至恐懼。幾十億元財產和事業突然降臨在二十幾歲的年輕人身上,會讓他們感覺不安。所以我有時會和他們的家長講,就讓他們做點自己想做的事情吧。從各方面看,企業的傳承、財富的傳承、精神的傳承在今天的民營企業里已經變成了第一代創業者不得不面對的問題。
這件事為什么會給大家造成這么多困擾?因為它十之八九都做不好,但還得做,就像人們追求愛情,十之八九都不順利,有時只是曇花一現,但最后日子還得過,傳承也是這樣。
創業者設計傳承方案的時候像談戀愛,制定了很多計劃,做了很多美夢,結果看到的卻是繼承者的改弦更張,甚至背叛。
宗教找繼承人經常講徒孫不如徒子,徒子徒孫能超過祖師爺的很少。所以傳承這件事的成功概率確實不大,和最初的輝煌相比,繼承者總是黯然失色或出乎意外。
中國社會也是這樣,幾千年來不斷在選皇帝,從孩童時代就開始培養他們,最后也還是要面臨王朝衰落,再經過動亂、殺伐出新皇帝。這件事情似乎成了一個悖論,但又不能不面對,需要在不可能的環境下盡可能做出好的選擇。
傳承包括四個方面:財產的傳承、人的傳承、體制制度的傳承、精神價值觀的傳承。
富人的財富早晚是大家的,不必仇富
讀書時經常講繼承老一輩的傳統、理想,那都是精神傳承,比較抽象,但財產傳承則比較具體。
首先看財產的傳承。今天在中國要把財產傳下去,我個人認為是不大可能的。第一從中國歷史看,明代是中國資本主義萌芽時期,中國民營企業發展的黃金時期是1927-1937年,就是北洋政府倒臺、蔣介石北伐后在南京建立國民政府一直到抗戰前這段時間,但那代民營企業的財富都沒有傳承下來,在1945年以后的戰亂中民營企業損失很大,再加上1956年進行社會主義改造,民族資本家被迫把財產都裸捐了。所以在中國歷史上,財富很少有傳承成功的。
土地也一樣。1945年以前,大陸把有地的人叫地主,抗戰以后實行土改,把地主殺了、土地搶了,分給沒地的人,所以對于地主來說沒有傳承。對于拿到土地的人來說也沒有傳承,1956年全國發展人民公社,國家又把地拿走了,所以也沒傳下來,今天仍然是土地國有,農民只是租用,免費在國家的土地上耕種而已。
到了我們這代,經過改革開放,民營企業進入第二個黃金時期。從以往的制度、基因、文化、歷史來看,在中國沒有傳承財產的智慧和制度條件。那么接下來能不能傳下去呢?我認為不確定,八成也傳不下去。
第一,先來看看稅收。假定你有一套房子價值100萬元,你如果要賣掉,需要交增值稅、所得稅等,這樣一大半所得都交掉了。如果你不賣,死的時候得交遺產稅(這個稅在不遠的將來就會征收),遺產稅至少交50%,就是價值100萬元的遺產要交50萬元的稅。如果遺產是房子,就得先變賣房產,換得現金,這一過程完成后,可能只能剩下70萬?80萬元,再交完遺產稅,所剩不過20萬?30萬元而已。若遺產是現金,也一樣要交稅,只不過損耗少一點,但也得交一半多。股權或其他財產的轉讓也要交稅。
這樣看來,第二代沒什么可指望的,所以也不用仇富,政府都替人民安排好了,富人的財產都是大家的,就算你坐擁百億,除非你有本事不死,一旦去世,這都是社會的錢,有產者想把錢在中國傳下去的夢想顯然要大打折扣。對于老百姓來說應該鼓勵富人好好賺錢,因為他越富,咱沾光越多。所以,就像富人想把錢都傳給第二代一樣,仇富本身其實也是不理性的。
(責任編輯: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