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接不暇業務往來以及法不責眾的心理暗示下,海外代購者們忽視了對自身行為的理性約束。
昨天上午,曾轟動一時的“空姐走私案”進行了二審宣判。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并罰款50萬元的前空姐李曉航,此次改判3年。對此,李曉航的父母及律師表示仍然量刑過重,“一定上訴到底”。改判的緣由,在于對走私物品逃稅數額的認定,從109萬元降低到8萬元。這樣的判決結果,與年初上海法院判決的兩名淘寶店主逃稅案件,基本在同一量刑水準之上。(詳見本報A16版)
如若以法理嚴格量度,離職空姐觸犯到法律底線。然而,在網絡代購市場不斷擴容的語境下,不僅類似代購行為難以得到普遍性懲戒,而且相關執法還因背離民眾現實消費訴求而受到情感質疑。
以此觀之,“殺一儆百”式的管制方式并無助于根本規范海外代購,而只有通過與時俱進地健全法律法規、完善稅費結構、切實提高國內商品品質等綜合性舉措,才可能徹底厘清代購與走私之間的關系。
2008年三聚氰胺奶粉事件的爆發,將海外代購推向了一波高潮。許多國內消費者將目光投向了海外。而除了品質方面的訴求,部分商品在海外市場明顯的價格優勢也驅熱了代購市場。
2010年中國海外代購市場交易規模為120億元;2011年這一規模達到了265億元,較上一年漲120.83%;而2012年的海外代購交易規模或將飆長至480億元。在巨大的市場需求誘惑下,許多淘寶網店紛紛加入到海外代購大軍之中,奶粉、化妝品、箱包、洗滌用品等商品種類日趨多樣化。
應接不暇的業務往來以及法不責眾的心理暗示下,海外代購者們忽視了對自身行為的理性約束。事實上,無論是按照海關方面設立的“5000元人民幣以內免稅放行”紅線,還是參照刑法“偷逃稅款5萬元以下視作走私行為,處行政罰款等處罰”規定,許多海外代購均可在法理上被認定為走私。
因代購而受刑在業內激起了一片漣漪,許多人因此才開始認真地將代購與走私兩者聯系在一起思考。不可否認,在監管部門對海外代購行為表現出嚴格管制的態度之后,自行操辦跨境進貨的商家受到了沉重打擊,他們或選擇退出市場、或鋌而走險另尋灰色途徑。
但值得一提的是,與以往嚴格執法受到民眾擁躉的情形不同,對海外代購的直面打擊引發了坊間眾議。這其中,執法的普遍意義以及對消費民情的忽視則成為輿論激辯焦點。
根據淘寶店排名,離職空姐在被判刑前其經營的網點在化妝品大類中連前200名都未必能排進。業界估算,如若按照該案例量刑統一執法的話,或將有十多萬人牽連其中。很顯然,將這些代購者全部繩之以法是不現實的。
既然如此,個別代購者獲刑的意義是什么呢?僅僅是為了起到警示作用嗎?這是否有違社會公平呢?而從代購品需求者的角度看,買家舍棄門前消費而對海外商品趨之若鶩卻也有其無奈之處。
由此可見,面對日趨多樣化的海外代購行為,監管者在出手規范時當更多顧及民意訴求。一方面,立法部門首先應解決好電商立法缺位的問題,根據網絡小額貿易特征對合法代購與非法走私做出明確科學的界定,通過設計專門的代購行業稅收體制將海外代購從灰色領域帶入到正規稅制框架之內。
另一方面,有關方面當在稅費收繳與消費提振兩者間探尋平衡點,適度調整進口稅、增值稅等稅收政策,避免重復征稅。需要指出的是,關稅等稅率水平的降低雖然在短期內可能會對國內產業形成一定沖擊,但卻會從強化競爭機制的角度倒逼廠商自發把關產品品質,進而優化“門前消費”體驗,弱化海外商品消費的誘惑力。
海外代購熱折射出國內消費者對質優價廉商品的強烈需求,“一刀切”式的法律嚴懲并不能從根本上抑制市場沖動,全方位引導代購走出灰色地帶才是有效正解。
知識缺陷而踩下的刑罰是時代的盲點
本案之所以引起網絡震動,背后的社會現實乃是網絡代購的普遍化,及類似觸及刑法擦邊球現象的存在。
公民基于自身的知識缺陷而踩下刑罰的地雷,司法該如何在法定刑與社會效果之間尋求平衡?這是社會轉型的一個盲點。
法治社會,公民行為都將受到法律規范的指引與評價,立法所確立的預期就是通過人們對自身行為法律后果的承擔來實現的。因此,即便違法者并未預料到自身行為后果的嚴重性,也應受到法律的懲處。但是值得司法機關反思的是,自從“天價葡萄案”發生之后,類似犯罪行為人在不知曉犯罪后果的情況下觸及刑法的案件層出不窮,主觀上的惡性并不明顯,與依法宣判的重刑形成鮮明對比,也讓輿論感到量刑過重。這實際上觸及轉型社會的一個盲點:公民基于自身的知識缺陷而踩下刑罰的地雷,司法該如何在法定刑與社會效果之間尋求平衡?或許在不突破法定界限的基礎上,側重考慮犯罪行為的主觀性及量刑的社會效益,是更為慎重而理性的選擇。
其實,本案之所以引起網絡震動,背后的社會現實乃是網絡代購的普遍化,以及類似觸及刑法擦邊球現象的存在。“網上代購的存在也不是一天兩天了,可能大多數人都不知道這是違法的。”網民的觀點折射出人們面對網上代購的法律認知盲區,同時也反映出相關法規跟進的滯后。無論是網上代購經營者還是消費者來說,都存在極大的法律風險。可見,不僅經營者要從中學會遠離涉嫌違法犯罪的模糊地帶,消費者也要注重降低隱藏在商家信用、產品質量、投訴退貨等環節的風險;更重要的是,相關部門應提前做好立法和政策應對,為人們提供具體明確的規范指引。
屬于刑法意義上的走私行為無疑
盡管網絡代購從業者為廣大的網民購買國外的商品提供了方便而快捷的途徑,也正因此如此,網絡上有大量的聲音對李曉航進行聲援,認為其不應當被判定有罪并因此而獲重刑。
單純從法律角度來說,網民的聲援是缺乏理性的。網絡代購從業者進行“海外代購”,并以此逃避關稅繳納的行為,是屬于刑法意義上的走私行為無疑。
但是,當網絡代購成為一種社會現象,成為一個新興行業時,相比個人的個別行為,這種行為就有了一定的社會影響力。正因如此,才會引起網民的聲援。但是,這樣的行為是否會觸犯法律,還是需要依據現有法律來判定。至于法律是否會因這種社會現象而做出妥協,則屬于修法的范疇。
名品牌巨大差價是興盛的原因
國際知名品牌在國內外很大的差價是海外代購行業興盛的關鍵原因,而造成價格差的一個重要原因是我國較高的進口關稅。通過海外代購獲得的商品,由于種種渠道避開了高額的稅收費用,這樣一來,代購產品就以其優惠的價格成功占有了中低檔收入者的市場份額。
此外,造成國際著名品牌差價大還與采取內外有別的經營模式有關。與國外奢侈品品牌大多采取經銷商模式不同,國內很多品牌采用直營店模式,由于不多的存貨難以形成飽和市場,其價格也一直居高不下。因此,國外的折扣促銷產品對于國內顧客來說,無疑充滿了誘惑。
治理“代購”可先放水養魚
李曉航案一審的結果,引起輿論很大的反彈,并不是因為人們贊同逃稅,也不全是因為人們對逃稅額度的認定有非議,更多的還是覺得現行的征稅制度,存在著諸多不合理的地方。
李曉航逃稅,緣起于網店代購。代購,就是代替顧客去購買國外的商品。由于免去了中間環節,又有脫逃關稅的可能,所以價格比國內銷售的同類商品,要便宜30%到50%。但從去年開始,海關開始嚴把關稅,先是斷絕了郵路通關,只認快遞通關,接著又把免征額度從數百元降到50元,加上李曉航案的影響,可以說,代購陷入了一個尷尬的境地。如照章納稅,就無利潤可言,價格優勢也不復存在。如設法逃稅,則風險巨大,原本正常的交易,就可能變成違法交易。
該上的稅,當然是該上的,這是公民的義務和責任。但稅額是不是合理、是不是該給代購行業一個生存空間,則是一個可以探討的話題。中國是電子商務最為發達的國度,就這點來說,完全可以自豪地稱自己站在世界前列。
而代購,則是其中不可忽視的一股力量。分析一下代購帶來的影響,創造了大量的就業、刺激了物流與航空行業,比如打破了貿易壁壘,使商品和資金的流通更加便利與頻繁等等。當然,當代購業成為一種商業主流模式的時候,它還可能帶來大量的稅收,甚至比現在的關稅還要多。
如果確實對經濟發展、就業有幫助,人們又需要,為什么不可以先放水養魚,建立優惠的制度,給予照顧呢?比如提高一點免征額度,或者設置一定的免征期,甚至給一點返稅,都是可以考慮的。
為了保險起見,免征稅款的范圍可以做一些限定,比如限定在日用品、服裝、食品之內,比如把大宗大數額的走私交易排除在外等等。辦法都是人想的,關鍵在于愿不愿意想辦法,愿不愿意將眼前的利益拿出來,和公眾分享,去換取更大的利益。所謂水漲船高,經濟更繁榮、交易更活躍,才有可能換來整個國家的發展。這個賬一定要算明白。
李曉航案輿論很大的反彈,并不是因為人們贊同逃稅,也不全是因為人們對逃稅額度的認定有非議,更多的還是覺得現行的征稅制度,存在著諸多不合理的地方,在感覺不公平的同時,多會想到自己。二審減輕刑罰,不僅是對事實與法律的尊重,也是順乎民意的。在這一輪的爭議中,決策者一定要明白,經濟增長不能只靠投入幾個萬億去刺激,也不能只靠國企。讓民間經濟更有活力,人們更有積極性,才是最為重要的動力。
原文標題及鏈接:海外代購不應陷入灰色地帶
http://news.ifeng.com/opinion/society/detail_2013_12/18/32220736_0.shtml
(責任編輯: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