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李天一的兩位新律師指出北京警方案發后向社會披露未成年人李天一的真實姓名,涉嫌侵權。聲明發出后,此案受害人代理律師田參軍在微博中,質疑其中一名律師王冉的身份。(《新京報》7月11日)
這幾天,李天一案的幾位代理律師可謂“未審先紅”。李天一一方,先有原代理律師薛振源因壓力過大請辭,后有新代理律師陳樞、王冉拋出欲為李天一做無罪辯護的聲明;受害人一方也不甘示弱,不但發表了駁斥李天一律師的聲明,而且公開批評王冉違反回避原則,在卸任海淀區檢察官之后,又參與這起由海淀區公訴的案件。
沒進法庭,律師筆墨官司就打得不可開交。對此,網友紛紛在新聞之后跟帖吐槽,怒斥陳樞、王冉為“狗腿律師”、“流氓狀師”。其實,即使王冉以前真擔任過海淀區的檢察官,那也應通過法律手段解決問題,而不能對其進行恣意謾罵、人身攻擊。這個案子似乎回到了藥家鑫被宣判的前夜,訴辯雙方代理律師一躍成了案件的主角。而且,誰為犯罪嫌疑人代理,誰就仿佛站到了公平、正義的背面,成了公敵。可是,律師難道不能為“壞人”辯護嗎?
當然不是!律師理應而且必須為“壞人”辯護———因為只有律師介入,才使得國家與被告之間不平等的狀況得以適度調節,今天如果沒有律師替“壞人”說話,那明天公權力就可能“登堂入室”,直接對“好人”宣判。
可是,我們又必須反思,到底為何律師屢屢成為案件的主角?看微博上,陳有西、浦志強等大狀哪個不是粉絲甚眾,一呼百應。許多案件,是先由關注律師開始,才引起相關部門重視,并最終將注意力轉移到案件本身的,律師往往成了案件的主角。
人們之所以關注律師,一方面在于事實不清,想關注都找不到焦點。像李天一案,至今迷霧重重、難見真相。另一方面,還在于公眾憂懼司法不公,使審判結果倒向權貴。有些人天真地以為,只要罵跑了律師,沒人為“壞人”辯護,就可以迎來正義;還有些人將希望寄托于個別大律師,希望借其影響力,引來輿論關注并最終影響司法審判,迎來正義。
而律師呢,擔心司法不公,或者在法庭上受到不公正待遇,不得不采取微博爆料、法庭錄像等吸引眼球的方式博出位,自覺不自覺地成為了案件的主角。可以說,是多方合力造成了律師成為案件主角的怪現象。可是過度關注律師的后果很危險,人們極有可能根據律師的表現,影響對犯罪嫌疑人的判斷,這屬于影響司法公正。
一個國家能不能容忍、能在多大程度上容忍辯護制度和接受辯護人,在很大程度上也反映出這個國家的文明與法治程度。要允許律師為“壞人”辯護,并不意味著律師要成為媒體追逐的對象。若想扭轉這一局面,最關鍵的還是要實現司法正義,將輿論的目光引向事實本身。
(責任編輯: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