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 顏真卿《祭侄文稿》
在習慣鍵盤的時代,寫錯字是常有的事情。字寫錯了你是如何處理的?小孩子會在橡皮擦上沾點口水,使勁蹭掉;技術高超的學生將膠條粘在錯字上,“咔嚓”一撕,或借助修正帶、涂改液之類的玩意兒;強迫癥會撕整紙重寫。在紙張資源并不充裕的古代,書法家們寫錯字后又是如何補救的呢?
書寫中最常見的筆誤是誤字、漏字,尤以誤書更常見。《抱樸子》內篇卷十九《遐覽篇》云:“諺曰:’書三寫,魚成魯,虛成虎‘.”筆誤的原因繁雜,有時并不能全部歸咎于粗心大意或腹無醞釀。宋代袁文《甕牖閑評》:“前輩作字亦有錯誤處,初不是假借也。《米元章帖》寫’無耗‘作’無好‘;《蘇東坡帖》寫’墨仙‘作’默仙‘;《周孚先帖》寫’修園‘作’修園‘.以至王荊公(安石)作詩,其間有’千竿玉‘,卻寫作’千岸玉‘,恐皆是其筆誤耳。”
既然有錯,便要“救場”.書法救場的方法,主要有刮洗、貼紙、挖補、雌黃涂漫(雌黃是一種礦石,呈黃色。古人常用黃紙寫字,涂后看不到,類似今天的涂改液)等,有的已屬裝裱之法,破壞了紙面,不足取。
如何通過書寫直接“救場”.
“涂注乙”是古今書寫“救場”最實用的方法,經常同時兼用。涂,即涂改,以墨涂抹或于字旁加點,表示刪除,依據用墨輕重多少,尚有大涂小涂、淡抹濃抹之分;注,即添注,補充說明;乙,即勾畫倒轉其字,表示前后順序更換。“救場”之法,依據“劇烈程度”,可粗略分“文救”和“武救”兩種。
“文救”有一個非正式的總原則,在錯字右邊點上三點,表示這個字不要了。但有時也可能是兩點或四點,有時還可能是一個很小的“卜”字,表示的都是相同意思。被標記上類似符號的字,就不能再計入正文內容當中。至于掉字、落字,則是在上一字的右下角處補上即可,但也有在篇末補充說明的。
唐顏真卿行書《祭侄文稿》(見上圖)屬“武救”.終稿共計235字,其中文面涂抹27字,添改17字。因為有些字涂抹兩次作兩次計算,又添改字復作涂抹刪改,故原稿本末尾有后人小字加注的“右魯公《祭侄稿》共計字二百三十四字,涂抹三十四,合二百六十八”.古今計算字數稍有出入。公元756年,顏真卿的哥哥顏杲卿和侄顏季明在平叛“安史之亂”中殺身成仁。這一事件魯公情感激越,潑墨揮毫,成就了《祭侄文稿》。如果顏魯公當時重新抄寫一卷,留下來的只能算一般墨跡。獨有這份稿本,字里行間劇烈涂抹,點畫狼藉,具有的悲情震撼力,才能真正讓欣賞者感到義薄云天的魯公,哀祭亡侄的悲憤痛苦和回天無力的無奈。所謂“以作品的未完成性體現作品的完整性”,使得《祭侄文稿》具有千秋不泯的審美價值。
王鐸行草書詩稿,涂抹之處很多,符合寫詩文的正常狀態,可以說是“還其本來面目”,得以看出書家構思過程。
《蘭亭序》作為“天下第一行書”,也具有稿本性質,存在多處涂抹、修改和增補之處;蘇軾《黃州寒食帖》幾處誤漏明顯,揮毫一過,渾然不覺。寫完“何殊少年子”后,發現少了一個“病”字,于是在“殊”字右下角處補上,同時又發現“子”字多余,遂在旁邊加上小點。涂改雅致,不礙觀瞻。
三大行書經典,或多或少存在修改之處。不完美之處,反倒成為完美的亮點。正如康殷先生所說,“下筆有誤,抹還是不抹,須看具體情況。抹得好,草稿本也是精品,抹得不好,滿紙鬼畫符,最好不要見人。”
然而自古以來,一直強調對文字書寫需懷有敬畏之心。文牘試卷必須惜字慎書,偶有急危緊迫,不管如何巧妙“救場”,都是不得已而為之。清俞樾《茶香室叢鈔》說:“宋時試卷已須計’涂注乙‘字數矣”,意思是,自宋開始,考場試卷涂抹過分,超過限定標準,可以不受、不閱。考試統計“涂注乙”數,旨在嚴正書寫,要求不出舛誤。端正寫字乃書生必修功課。到了清代,對書寫要求愈加嚴格敕戒,《大清會典則例》明文規定,“若行文內誤二三字,不礙禁例者,停會試一科”,懲罰極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