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134項問題和隱患 9家單位被責令整改

大西北網7月1日訊 據西部商報報道:6月30日,省建設廳、省安監局聯合發布《關于蘭州市軌道交通及相關工程項目施工安全專項檢查情況通報》,蘭州市軌道交通工程1號線3工區、6工區、8工區、10工區、11工區、13工區以及天水路—讀者大道十字立交改造等相關工程工地接受檢查,共發現問題和隱患134項,9家受檢單位現場接受了整改通知書。
5月20日至22日,省建設廳、省安監局組織燃氣、土建、機電、通信、給排水、電力、監理等相關專業專家組成兩個聯合檢查組,采取查閱資料、深入施工現場等方式,對蘭州市軌道交通工程1號線及相關工程進行了檢查。此次檢查共涉及軌道交通1號線相關工程以及蘭州市部門重點道路改造工程,包括蘭州市軌道交通工程1號線3工區(安寧試驗段)、6工區(西站)、8工區(七里河、小西湖)、10工區(西關十字)、11工區(東方紅廣場)、13工區(五里鋪)、天水路-讀者大道十字立交改造工程、白銀路上跨安定門十字道路改造工程及蘭州市軌道交通有限公司。通過檢查,共發現問題和隱患134項,檢查組現場對中鐵二十一局、中鐵十七局、中鐵十一局、中鐵十三局、中鐵二十局、中鐵港航局、中交隧道局、蘭州市國資投資(控股)建設有限公司、蘭州市軌道交通有限公司9家受檢單位下達了《現場檢查記錄》和《責令限期整改指令書》,其中明確了具體整改時限要求,相關單位將在近期對整改情況進行復查,對未認真整改、隱患未消除的項目要責令停工整改,并依法進行行政處罰。
檢查中發現的134項工程問題和隱患清單
3工區(試驗段):沒有落實項目經理帶班制度
【總承包單位】:中鐵二十一局
【問題和隱患】:
1.建設單位未辦理施工許可證,未設置安全質量管理機構
2.項目經理帶班制度落實不到位
3.部分危險性較大的節點施工未進行安全條件驗收記錄
4.部分安全檢查記錄查出問題無整改措施、復查驗收資料,未形成閉環
5.無“3·2”事故檔案;現場盾構機接收口中板模板支撐體系為碗口架體,支撐架四周未按照施工方案及規范的要求從底到頂連續設置豎向剪刀撐,中間縱向未按4.5米設置通長剪刀撐,架體頂部和底部未設置水平剪刀撐,架體高于5米時,中部未增設水平剪刀撐
6.分配電箱存在一閘雙路
7.現場照明燈具高度不夠
8.汽車起重機副鉤鋼絲繩固定端斷絲嚴重(黑AF2407)
9.龍門吊北側止擋裝置固定螺栓缺失,東側少一道止擋裝置
10.迎門灘、世紀大道車站附屬工程尚未與通信運營商簽訂通信施工安全協議
11.未制定通信管線遷移保護方案
6工區(西站):項目經理沒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總承包單位】:中鐵十七局、中鐵十一局
【問題和隱患】
1.施工組織設計審批存在印章、簽字與責任主體不符情況
2.中鐵十一局項目經理(姚勝蘭)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3.中鐵十一局無每日安全巡檢記錄
4.西站天橋拆除方案未按專家意見全部修改
5.中鐵十七局現場泥漿池上口未做鋼板網防護
6.中鐵十七局《鉆孔澆注樁施工方案》未經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批,安全生產目標(確保無重大工傷事故)不準確;引用規范版本號錯誤
7.發電機供油與油桶直接連接,油桶暴露
8.現場配電不合理
9.部分已拆除電線的電桿上仍有光纜,應盡快明確權屬單位,進行遷移,以便拆除電桿
10.尚未簽訂保護通信、供水、電力線路安全協議
11.施工區域(西北物資市場南面)通信線路跨接木桿發生斷裂,省木材公司樓下、土門墩十字地段部分通信架空線纜垂落。
8工區(七里河、小西湖):配備專職安全員只有一名
【總承包單位】:中鐵十三局、八冶建設
【問題和隱患】
1.八冶公司配備專職安全員數量不足(只有一名)
2.八冶個別專項方案對專家提出的意見沒有進行修改補充
3.八冶項目安全日檢查記錄不連續
4.安全生產管理目標不準確,施工組織設計中引用規范版本號錯誤
5.八冶現場配電不合理;尚未與通信運營商簽訂保護通信線路安全協議
10工區(西關十字):起重機指揮人員無證上崗
【總承包單位】:中鐵二十一局
【問題和隱患】:
1.應急預案未按GB9002-2006應急預案編制導則進行編制,沒有明確的危險源辨識和風險分析,未設置現場應急處置圖,未向城關區安監局備案
2.項目部專職安全員人數配置不夠
3.鋼筋班人員安全三級教育培訓檔案不規范,不健全
4.未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統計分析表,且未按規定向安監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上報
5.未按項目部規定召開周安全會議和月度安全生產(分析)例會
6.安全檢查制度不完善,未按要求開展定期安全檢查,檢查組織形式、內容、頻次不符合有關規定;安全巡檢無復查意見
7.對分包單位管理不規范,陜西神驊建筑公司無進甘備案手續、安全許可證過期,分包單位專職安全員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安全生產目標、崗位責任制未按要求進行考核,無量化考核辦法
8.未與通信、供水、電力權屬單位簽訂安全施工保護協議
9.配電箱無分路標識,配電箱、開關箱內未設置可見斷點的隔離開關,進出線無線套保護,箱門保護零線未采用編織軟銅線連接
10.重復接地連接方式錯誤
11.鋼筋加工區未做到“三級配電、兩級保護”;線路過道無保護管
12.無臨電使用前的驗收記錄,巡查記錄填寫不真實
13.泥漿泵電纜用鐵絲捆扎;鋼筋機械未搭設防護棚
14.監理單位缺少巖土專業人員
15.監理規劃制定無重大安全事故的目標應定為零死亡
16.施工組織設計未按規定報審
17.起重機指揮人員無證上崗
18.所有專項方案審查結論無具體審查意見
19.未審核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旁站監理記錄內容不全面
13工區(五里鋪):未將分包單位人員納入安全生產領導小組
【總承包單位】:中鐵港航局
【問題和隱患】:
1.安全生產責任制未涵蓋征遷部、物資部的責任
2.4月1日~25日未按項目部安全生產會議制度召開安全周例會;總分包合同未蓋法人章,總包單位未審核分包單位資質、人員資格
3.未將分包單位人員納入安全生產領導小組
4.臨時用電組織設計未經企業總工審批,未按施工階段編制,無安全電壓使用措施,無施工圖
5.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未按規定開展周檢查,未開展班前活動;自3月進場、4月底圍擋以來,項目部于5月1日、7日、9日、17日開展了四次自查,無日、巡檢日志
6.綜合應急預案無現場平面應急處置圖;未明確市、區應急辦、建設局電話;綜合應急預案和十三個專項預案三級應急響應和啟動程序未按GB29639-2013編制導則編制,道路管線專項預案未制定對燃氣管道挖斷、泄漏等隱患和應急措施
7.監理規劃制定的無重大安全事故的目標應定為零死亡
8.未建立安全定期檢查評分規定
9.未明確工地例會召開周期
10.蘭大一院附近圍擋延伸至馬路近2米
11工區(東方紅廣場):特種作業人員未持證上崗、監理工程師注冊證過期
【總承包單位】:中鐵二十局
【問題和隱患】
1.項目部未建立安全隱患臺賬,未嚴格按項目部事故隱患排查規定向施工班組下達事故隱患整改通知單,未向安監部門報送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統計分析表
2.現場特種作業人員未持證上崗,16名特種作業人員中有7人無特種作業證
3.安全檢查制度、安全例會制度、安全防護用品設施管理制度未經項目負責人審批,未建立安全措施編審制度;.作業人員名冊混亂,三級安全教育時間未達到培訓課時要求
4.項目部未將分包單位納入安全生產領導小組
5.甘肅金頂實業公司酒泉鋼結構分公司、蘭州新星機械公司兩家分包單位未設置專職安全員
6.鉆孔班組未開展班前安全活動
7.風險源辨識未針對本工程的施工部位和內容開展
8.機械設備資料(合格證、技術說明書等)不全,無驗收具體內容;主要技術文件項目經理、監理總監未加蓋執業印章
9.應急預案現場平面應急處置圖中無現場疏散路線、應急物資點、主要危險源(點、管路)標識,應急預案未明確市、區應急辦、建設局電話,綜合預案和八個專項預案三級應急響應和啟動程序未按GB29639-2013編制導則編制,管線損壞專項預案未制定對燃氣管道挖斷、泄漏等隱患和應急措施,應急預案未向城關區安監局備案
10.在標書文件中法人授權書蘭州新星機械公司代理人王兆信未簽字
11.4月11日、17日,5月5日、13日、16日、20日六天的安全施工日志無問題整改銷號記錄
12.未簽訂通信、供水、電力、供暖管網安全保護協議
13.西側綠地主電纜埋設深度和方式不符合臨電規范要求;臨電方案針對性差,未根據現場和施工進度細化;配電箱內裸露導電金屬未采取絕緣處理
14.泥漿池加料口未設置安全防護
15.監理工程師張明亮注冊證過期,缺少巖土專業人員
16.施工組織設計報審表注解部分規定總監理工程師只能審批分部工程,不符合國家規定;監理日常巡檢出的問題無復查記錄,總監理工程師每周一次的定期檢查未開展
17.管道碰接基坑僅設置警示繩,未采取防護措施,裸露管口未進行遮蓋保護。
天水路-讀者大道十字立交改造工程:監理規劃無安全監理內容
【總承包單位】:中交隧道局
【問題和隱患】
1.未落實三級安全教育制度,200名農民工中120人未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已培訓的80人中,除25名挖孔工外,其他55名農民工未進行班組級安全教育
2.特種作業人員13人中5人無特種作業證
3.未建立事故隱患排查統計分析表,且未向安監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報送
4.應急預案未向城關區安監局備案;綜合應急預案無現場應急處置圖、無對外聯系表及聯系方式,未根據項目實際制定危險源分析和防范措施,綜合應急預案未向監理單位報審;事故報告項寫明2小時內報告事故,與493號令第九條規定不符;專項預案未按GB29639-2013編制導則編制,缺少管線損壞專項預案;應急預案未演練
5.除人工挖孔崗位外,其他工作崗位危險因素未向從業人員進行書面告知
6.定期安全檢查制度規定的檢查頻次不符合國家要求,安全檢查未落實日、巡檢記錄制度;2013年9~10月記錄中提到的問題全部為整改要求,缺少跟蹤落實整改記錄,無項目部定期安全檢查記錄;人工挖孔未按規范內容進行安全檢查,對其中的用電、通風、安全防護等問題沒有提出整改意見
7.項目經理變更手續未經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8.專項方案均未經公司總工審批,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專項方案(土方開挖、邊坡支護、降水)編制審核程序不符合相關規定,內容不符合建設部專項方案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缺少主要施工圖紙、進度計劃、安全計算等
9.未按專項方案的內容進行人工挖孔井樁安全交底,缺乏針對性
10.勞務分包單位中航路橋公司缺少兩名安全員
11.主線路用鐵絲固定于樹上;未做到“三級配電、兩級保護”;配電箱、開關箱不符合臨電規范要求(未做到一機一箱、一閘一漏,無標識、進出線無保護套等);未做重復接地;相線、N線、P線的顏色標記不符合臨電規范要求;無臨電驗收、巡查記錄
12.施工用電方案未繪制施工圖紙;.監理工程師王海軍無監理培訓證
白銀路上跨安定門十字道路改造工程:安全管理、文明施工步調不一致
【總承包單位】:蘭州市國資投資(控股)建設有限公司及所有參建單位
【問題和隱患】
1.基本建設程序未完全履行
2.施工各方安全管理、文明施工步調不一致,安全基礎資料管理混亂,建設單位協調管理力度不足
3.電力管線改遷施工現場所有坑槽土方開挖無支撐,坑槽邊沿無防護措施、土方堆放距坑邊安全間距不足;電力管線改遷施工(昆侖燃氣公司門口)溝槽開挖深度已超過2米,坑槽兩側無任何防護措施
4.弱電管線部分坑槽土方開挖無支撐,坑槽邊沿無防護措施、土方堆放距坑邊安全間距不足,砌筑檢查井內進出線預留管口上方無專用過梁
5.自來水公司管道改造碰接現場基坑四周無防護措施、無警示牌、發電機組裝載車輛混裝氧氣、乙炔氣瓶,坑槽內焊接、燒割作業人員無證上崗,無防護罩
6.路橋公司在省歌劇院住宅樓入口及過道前方施工現場臨邊防護不規范,不到位
7.改遷現場上方架空光纜支設不牢固,散落現象嚴重
8.改遷單位施工作業人員普遍存在不戴安全帽的現象,施工現場土方開挖隨意、材料堆放混亂,文明施工差
9.改遷施工現場大部分坑槽用遮陰網、彩條布覆蓋,坑槽臨邊無任何警示標識,存在安全隱患
10.圍擋墻上安全標識及夜間警示標識不足,個別圍擋不穩固,需維修加固,人行側未做圍擋
11.2014年5月16日蘭州市安監局檢查出的隱患未按5月20日的整改期限整改完畢
12.現場臨時用電未采用“三級配電、兩級保護”配置
13.臨電線路與其他線路混合架設,固定點未進行絕緣隔離;拖地電纜未穿管保護
14.配電箱無標識,箱蓋不全;.現場未達到“一機、一閘、一漏、一箱”要求;開關箱采用漏電短路一體開關,無明顯可見斷開點;個別開關箱架設高度不適于人員操作、通道不暢
15.工人宿舍內用電線路管理混亂,所用導線為單芯硬皮線,未使用橡(護)套線,且將毛巾、衣物晾曬于線路上
16.固定安裝的發電機未設圍擋,供油桶未采取防火、防曬等保護措施
17.氣焊用乙炔、氧氣瓶安全間距不足,無防震圈及安全蓋帽
蘭州市軌道交通有限公司:主要存在三大類問題和隱患
【問題和隱患】
1.安全問題(事故)上報處理管理辦法規定重大事故2小時內進行報告,與493號令第九條規定1小時內上報的要求不符
2.公司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未取得安全管理資格證
3.公司員工安全教育未嚴格落實教育計劃的內容,未提供員工教育培訓檔案
延伸閱讀:
主要事故回放
3月2日蘭州軌道交通1號線試驗段施工現場發生1起一般事故。3月2日16時左右,蘭州軌道交通地鐵1號線項目部在安寧區世紀大道站4號出入口探測管線過程時,由于土體內發生涌水導致基坑坍塌,造成1人死亡、1人受傷。
3月8日當天14時30分,西站十字圖書大廈附近的工地上,幾名工人不慎將埋在地下的天然氣管道挖破,造成天然氣泄漏,附近2700多戶居民用氣受影響。
4月28日為配合甘肅省蘭州市軌道交通1號線一期工程東方紅廣場站車站主體施工,4月27日起,由蘭州市政工程管理處組織實施東方紅廣場污水管線改遷工程。工程開工后第二晚23時20分許,東方紅廣場污水管線改遷工程施工工地發生溝槽塌方事故,造成2人被埋經搶救無效死亡。
6月25日下午5時30分左右,軌道交通1號線土門墩站北側交通疏解施工現場地內,直徑900毫米的自來水管發生爆管,造成蘭州蘭石集團有限公司以及蘭州蘭石物業服務有限公司的三個居民小區950戶停水,約3500人用水受到影響,造成土門墩路段道路北側正在建設的疏解道路約10平方米路面塌陷。
(責任編輯: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