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現實中各種證明太多太濫所造成的一系列問題,單純取消不是治本之道,關鍵是在于政府部門要真正樹立起為民服務的意識,承擔起相應的民生責任
民政部近日下發的《關于進一步規范(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相關工作的通知》規定,自該通知發布之日起,除辦理涉臺和9個國家的公證事項外,民政部門不再向任何部門和個人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
近年來,諸如證明“我是我”“你媽是你媽”一樣的奇葩證明屢屢被媒體曝光,令人哭笑不得。隨著簡政放權不斷推進,形形色色的奇葩證明已成眾矢之的,各地各部門都在下大力氣對此進行整改,除了民政部門不再開常用的“單身證明”,前段時間公安部也通過微博發布了消息,圖文詳解了18種不該由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
然而,現實中很可能會出現這樣一種情況:某些部門宣布不再開具一些證明,另一些部門卻仍然要求出示這些證明,這樣一來辦事群眾很可能陷入左右為難的困境之中,無所適從。這樣的窘況比奇葩證明帶給人們的困惑更多,更加不容易處理。所以,治理奇葩證明的關鍵不在于拒開,而在于索要這些證明的部門能否修改相關規定。
奇葩證明的存在和相關整治工作之難,充分說明簡政放權改革所要解決的深層次問題是真正實現權責對等。圍繞奇葩證明所產生的種種是是非非背后,依然是權責不對等,只想擁有權力卻不想承擔責任的真問題。不管是否真的需要開具某些證明,也不管證明有多么奇葩,最大限度地推卸責任、延攬權力仍然是個別職能部門的深層次想法。
破解現實中各種證明太多太濫所造成的一系列問題,單純取消不是治本之道,關鍵是在于政府部門要真正樹立起為民服務的意識,承擔起相應的民生責任。不管是否需要開具證明,又或者開具什么樣的證明,其最終目的都是切實幫助群眾解決實際問題和困難。在這一點上,所有與群眾打交道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都要樹立起高度共識,唯有如此才能從是否開具證明的拉鋸戰中跳出來,齊心協力把公共問題、民生問題解決好。
由此可以看出,證明只是行政權力運作的載體,真正奇葩的并非證明而是權力,證明越奇葩說明行政權力運作中出現的問題越大。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將“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作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大任務之一,對于治理和取消奇葩證明也應該上升到這樣的高度去看待,相關部門必須苦練內功、依法自律,將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內化于心、外化于形,確保所有的行政行為都絕不偏離法治軌道,到那個時候,奇葩證明自然煙消云散、不復存在。
(責任編輯: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