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陜西省寶雞市扶風縣人大常委會為了響應該縣與阿里巴巴達成“農村淘寶”電商協議,要求職工每人網購至少1000元金額物品的消息在網絡盛傳。經核實,扶風縣人大確實于日前發有此通知,但未做強制要求,縣人大29名工作人員大多網購消費一百多元,總計9600元左右。
無論如何,縣人大蓋上鮮紅的大印,發出紅頭文件,要求工作人員到淘寶進行網購,也算是一大奇聞了。當輿論曝光之后,人大解釋“未做強制要求”“只是倡議”。但是,從“通知”的措辭看,怎么也不是一般號召,而是提出了“每人暫定1000元”的指標,起碼是下達了一個任務;同時,拿最后的實績來反證“并未強制”也是缺乏說服力的,我們只能理解為人大的通知受到工作人員的抵制,導致落實效果較差,而不能否認人大攤派任務的初衷的存在。
這里更有一個大問題。即使我們相信官方解釋“僅是倡議”,也不等于就沒有問題。如果人大下達網購指標本身就是錯誤的,那么,強制固然是錯誤的,“僅是倡議”也是不妥當的,不同的只是錯誤程度的差別。
所以,我們要回到初始問題:人大該不該要求工作人員去網購?答案當然是否定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人大常委會是國家權力機關,無論如何不應該發文去管電商的銷售,不應該利用權力幫網店拉生意;從另一角度看,人大機關和工作人員只有工作關系,工作人員如何購買生活用品是自己的私權,誰也無權要求他們到指定的商戶購買。因此,人大發出紅頭文件,要求工作人員完成網購指標,既是權力的濫用,也是“狗拿耗子”。人大只能通過制定和落實法規來影響實體經濟,而不能直接干預市場、要求消費者購買。
縣人大常委會為什么要向工作人員下達網購指標?這是有背景的。因為扶風縣近期與阿里巴巴“農村淘寶”電商達成協議,這一項目定于9月23日啟動運營,按阿里集團業績目標,運營首日全縣36個村淘寶點訂單要求達到一萬單。這就奇怪了。阿里集團要完成自己的業績目標,這應該靠阿里集團自己發動宣傳,讓全縣的人民都知道“農村淘寶”運營了,同時知道到淘寶網購的優勢,從而樂意到農村淘寶去購買商品。現在縣人大常委會卻下發文件,要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購買,難道是要靠權力來扶持、保證農村網店的經營?
但如此做法卻似曾相識,因為許多地方的招商引資就是這么做的。一些地方政府為了招到某個企業,都會承諾為企業做好服務,政府會協助企業解決用地問題、勞動力問題,甚至由政府保證企業所需要的農副產品原料的供應,還有的則承諾用權力攤銷企業生產的商品,強迫轄區的老百姓購買。這樣看來,縣政府能夠和阿里集團達成協議,開設36個村淘寶點,難道事前也承諾幫助完成訂單銷售指標?這究竟是市場經濟,還是權力經濟?如果運用的是最先進的互聯網技術,依靠的還是計劃經濟的權力思維,這樣的經營就是南轅北轍了。
這里還涉及到一個縣人大職能定位的問題。許多地方把人大看成是政府的一個部門,去圍繞和服務本地的中心開展工作。政府也會劃出幾項難做的工作由人大牽頭落實,甚至有人大分工牽頭強拆強征。縣人大如何服務于當地的中心工作,確實是需要研究的。但需要注意的是,各級人大應該監督政府,而不能成為落實政府工作任務的一個部門。
(責任編輯: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