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國家發改委副主任連維良在國新辦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透露,目前,中央國家機關車改已全面完成,共封存車輛3868輛并向社會公開拍賣,2000多名司勤人員得到妥善安置;各省區市也已基本完成車改總體方案制定。(《新京報》9月17日)
中央國家機關公車改革的效率與效果,是值得充分肯定的,也為地方公車改革帶了個好頭。去年印發的《關于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要求,“用2至3年時間全面完成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按照中央國家機關車改效率來推測,在預計時間內全國全面完成車改任務應該沒有問題。
不過,地方車改效果仍需觀察,一是到目前為止,20個省區市上報了公車改革方案,還有部分省份未上報方案,何時上報需要觀察;二是即使16個省份的方案已批復,但實施過程是否規范和透明,尚待觀望;三是地方車改全面完成的時間能否提前、改革效果如何,更需重點觀察,畢竟車改的難點在地方。
中央國家機關的車改已公開處置3000多輛公車、妥善安置2000多名司勤人員,這值得肯定。除此之外,公眾更想了解詳細情況,譬如,被封存公車一共拍賣了多少資金,這些資金具體將用在哪里?尤需指出的是,雖然中央機關車改已全面完成,但還有“尾巴”,如車補標準仍是“粗線條”,還需細化。
《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明確的車補標準是,司局級每人每月1300元,處級每人每月800元,科級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在改革初期,這種車補方式簡單易行,但從長期看,依然有進一步改革的必要。很多公務員對這種“一刀切”的車補標準有意見,有的甚至明確表示,“車補這么低,以后不出差了”。之所以會有這種反映,主要是因為車補標準是根據行政級別來確定,沒有根據工作特點、實際需要來制定。比如,很多官員不經常下基層卻拿著高額車補,而經常出門辦事的公務員卻拿著低額車補。
雖然車改方案指出,各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從公務交通補貼中劃出一定比例作為單位統籌部分,集中用于解決不同崗位之間公務出行不均衡等問題,比例原則上不超過補貼總額的10%。但各個單位能否進行精準化補貼還是個問題。筆者建議,車改全面完成后,應該圍繞車補標準進行再改革,措施越細越好。
此外,中央事業單位、央企尤其是金融央企如何進行車改,何時全面完成車改,也是輿論關注的。根據指導意見,這幾類單位的具體辦法另行制定。就央企而言,車改也是一大難點。以中石油為例,中央巡視組就指出,該企業公車數量多、開支大、管理混亂,并存在超標購車、違規用車等問題。
該處理的公車已拍賣,但保留下來的公車如執法執勤用車以及機要通信、應急等車輛,是否合規配置,能否有效監督車輛使用,也是不容忽視的問題,僅僅中央國家機關車改全面完成是不夠的。保留下來的公車,如何監督車輛使用及更新,或許還需要繼續探索和改革。
中央國家機關車改全面完成只是第一場“勝仗”,接下來,地方車改、央企車改、事業單位車改,以及公車使用監督,尤其是車補標準,還需乘勝追擊,繼續深化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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