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調整不只是架構改革,也是監管轉型。所謂監管轉型,實則是銀監會本身在分業監管的大背景下,內部功能混業化,向著混業經營的現實靠攏。
1月20日下午,銀監會宣布進行機構調整,將原有27個部門分拆、合并成23個部門,包括22個行政職能機構及1個事業單位。這是銀監會自2003年成立以來的首次架構大調整,但不改變編制。
或許銀監會的說法還是更準確一些,此次調整不只是架構改革,也是監管轉型。所謂監管轉型,實則是銀監會本身在分業監管的大背景下,內部功能混業化,向著混業經營的現實靠攏。
當前我國的金融業監管模式,是參照美國分業經營、分業監管的模式,在2003年銀監會成立后正式確立下來的,由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與保監會構成的“一行三會”分業監管格局,而三會顯然是分別對銀行、證券和保險業進行監管。但是,從邁入新世紀開始,尤其是近些年來,混業經營的局面已十分穩固,銀行、證券、保險機構在業務領域不斷互相滲透。以銀行為例,光大、中信、平安等早已不是單一的銀行,而是由保險、基金、證券、交叉性金融創新衍生工具聚合而成的金融控股集團。又如,信托的資產規模已經將近13萬億,僅次于銀行業總資產,但信托此前也只是由銀監會非銀行金融機構監管部進行監管。所以,此前的分業監管模式顯然是和混業經營現實格格不入的。
此次銀監會的架構調整,最大的特點是向著功能導向型的全面監管發展。無論是按監管職責內容對各機構監管部命名,或是改造此前的統計部、銀行業案件稽查局和融資性擔保業務工作部,變為審慎規制局、現場監察局和銀行業普惠金融工作部,強調的都是功能監管的重要性。尤其是審慎規制局和現場監察局的設立,相信對英國在2008年次貸危機后撤銷單一監管機構金融服務局(FSA)而設立審慎監管局(PR A)與金融行為監管局(FCA)有所借鑒,都是將監管規則的制定和執行分離,以便對以功能為核心的監管有更精準的職責劃分。當然,銀監會只是金融監管機構的其中一個,而參照的是英國整個金融體系的監管格局。
而對于新興金融機構和十分興盛的非銀金融行業,銀監會此次的架構調整也有所顧及。例如,規模龐大的信托監管從非銀部拆出,新設了信托監督管理部,信托監管職能早已從央行移交給銀監會,但此次單獨劃出一個部門,足見其重視程度。而由融資性擔保業務工作部改造而來的銀行業普惠金融工作部,所謂“普惠”,指的是強化小微、三農等薄弱環節服務和小貸、網貸、融擔等非持牌機構監管協調方面的抓總職責,其中不僅包括小貸公司,也包括風口浪尖上的P2P網貸平臺。此前P2P是直接由央行監管還是銀監會管一直傳言紛紛,銀監會此次架構調整,算是明確了自己的監管職責。雖然,在信托和小貸、P2P的領域,銀監會本來就有監管責任,但以獨立機構進行監管,還是清晰地傳遞了將其囊括入監管體系的信息。
無論是以英國整個金融業監管格局為改革參照,或是增加監管部門的數量提升監管主業的分量,或是設立單獨監管機構將新興金融機構與非銀金融行業納入囊中,當然是向著混業監管發展的進步,同時也是擺出了“劃地盤”的姿態。
地盤劃好,更重要的是監管能否做好。銀監會此次調整明顯是向著專業監管的方向走去,而互聯網金融就是橫亙在面前的第一個考題。目前互聯網銀行、P2P網貸平臺均在急速發展,對于這些金融世界的新鮮事物,全球均在探索當中,不似傳統金融監管可有所參照,且中國的互聯網金融有其自身的特點。如何劃定審慎監管和鼓勵創新的邊界,期待改革后的銀監會以行動回應。
(責任編輯: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