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網1月7日訊 為減少損失,生豬屠宰公司老板竟將變質、發霉的5.7噸生豬肉低價銷售給個體戶。1月6日,記者獲悉,近日城關區檢察院以涉嫌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對犯罪嫌疑人孫某、李某某依法批準逮捕。
孫某系甘肅省永昌縣恒特生豬屠宰有限公司負責人,由于該公司冷庫溫度不達標,庫存的生豬肉變質,脂肪發黃、發黑,甚至已經長了霉點。為了減少損失,獲取非法利益,孫某未按規定通過焚燒、掩埋等方式對變質豬肉進行銷毀,做無害化處理,而是以低價將變質的5.7噸生豬肉銷售給在蘭州市張蘇灘經營生豬肉生意的李某某,且送貨時用的是普通貨車,沒按規定用冷凍車。李某某收到貨后,發現孫某運送來的生豬肉不僅皮質發粘,肉質發黃,甚至有的還長了毛、發臭,都是過期的變質肉,但為貪圖便宜,抱著加工成餡料不易被發現的僥幸心理,在與孫某討價還價后,李某某以18500元的低價將5.7噸生豬肉全部收購,存放于朋友的冷庫中,打算銷售出去。2014年10月19日,蘭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隊根據線索抓獲孫某與李某某。查獲的生豬肉經甘肅省食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中心鑒定,揮發性鹽基酸超標(揮發性鹽基酸是動物性食品由于酶和細菌的作用,在腐敗過程中,使蛋白質分解而產生氨等堿性物質,其含量越高,表明氨基酸被破壞的越多,因此營養價值大受影響),屬不符合安全標準食品,食用后會對人體造成中毒等不良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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