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鵬
6月12日,廣東佛山通報了7個使用問題半成品醬油生產的醬油企業。涉事的廣東開平市長沙億華達調味廠負責人稱,查處前一個月已將問題醬油賣出,“成品醬油召不回來了,都被消費者吃進肚子里了”。(據6月13日東南網)
問題醬油“都被消費者吃進肚子里了”或許是實話,但細想也有問題。醬油進入市場之后,勢必有消費者立即購買,然后回家即刻用于烹飪,因此,的確可能有一部分含有工業鹽等的問題醬油“被消費者吃進肚子里了”,但做為一種產品,醬油從出廠到銷售環節的批發、零售,再到消費者購買,到一瓶/一桶/一袋吃完,至少應該是有一個過程的。依據涉事的廣東開平市長沙億華達調味廠負責人的說法,“查處前一個月已將問題醬油賣出”,那么這一個月之內,其所賣出的問題醬油,超市里難道已經沒有剩余,購買的市民家里難道也沒有剩下半瓶?
問題醬油“都被消費者吃進肚子里了”帶有一點兒無賴的味道,其實質是推卸責任,是拒絕承擔召回義務。反正問題醬油已經被我賣掉了,都吃到消費者肚子里了,你說怎么著吧!我們原諒了不良企業故意制造與銷售問題醬油的違法之舉,然后還得再面對其幾近無賴的可惡嘴臉,這是讓人悲催之處。但更悲催處顯然在于,問題醬油為什么就“召不回來了”?或者,我們尚無法做到,每一件產品,都能指定其生產的原料來源、機器設備、相關生產人,但至少,在產品批號、生產日期、出廠檢驗、銷售發票等綜合“證據”的支持下,“按圖索驥”,是不難找到對應的問題產品的。那么在這樣的情況下,何以我們每次在面對問題產品召回時,都要么“無法召回”“召不回來了”,要么一臉邪氣地認為:“都被消費者吃進肚子里了”。
問題醬油“都被消費者吃進肚子里了”不能成為不愿意召回以及產品緊急召回機制缺失的借口。特別是遇到問題醬油之類的不安全食品,哪怕消費者買回家后,吃得只剩下一半或者更少,我們也有責任和義務,依靠事前建立成來的產品召回機制和程序,讓這剩下的一半,不再“都被消費者吃進肚子里”,成為健康與生命的“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