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鐵建“8億元業務招待費”的風波還沒能畫上句號。雖然中鐵建的相關責任人已接受處理和問責,但公眾對央企招待過奢過濫問題疑慮未消,仍有追問,比如8億元招待費究竟花在了哪兒?招待了誰?又是哪些程序出了錯?為什么出錯?……對這些追問,輿論期待有關部門能夠拿得出一份更詳盡的調查清單。
客觀而言,央企在經營過程中產生巨額招待費,其背景和現實都相當復雜。除了公眾熟知的風氣、監督等問題,也有產業環境、競爭壓力等原因。一些央企處于競爭性行業,招待費本就偏高,或者分支機構較多,開支分散而易導致宏觀失控,這些都可能造成招待費偏高。因此,國資委紀委書記強調的“中國鐵建業務招待費支出總體上是符合規定的”,也未必就是洗脫之辭。不過,這里還是要厘清一個問題———符合“規定”的招待,是不是就一定合理?公眾就一定要接受?
現在有一種觀點:企業的錢,是自己掙的;自己掙自己花,即使奢侈一點、浪費一點,別人也管不著。
企業當然有權利依法處理自己的資產,但是企業的處理行為,也必須向企業的所有者負責。私人企業的招待行為有老板去監督,國有企業的招待開支,自然也有它必須負責的對應人。國資委雖然代行全民所有之職,但央企真正的所有者是國民,因此其經營行為必須經得起國人的檢驗甚至挑剔,否則監督、分享等白紙黑字的權利,又從何談起?
因此,以“企業行為”做借口,把公眾監督視作“外人”“別人”的多管閑事,恰恰是沒有擺正位置,在法律責任上,更有僭越乃至欺詐之嫌。盡管國資委對央企的監督和規范正在加強,但像“總體上的規定是如何規定的”這樣的問題,仍有向社會逐步公開的必要,不能以為招待費問題只要得到紀委書記的背書即可“過關”。
還有一種觀點認為:國企的招待費多花了一點,主要目的也是為了掙錢;不花這些招待費,怎么為國企創造更多效益?而為國企掙錢,不就是為國民掙錢?
企業的業務招待費確實服務于業務發展,只要合理合法能夠入賬就好。但是,根據此前媒體披露,在央企體制內,某些級別的企業高管每月都有報銷額度,用不完就買禮品,而這種“額度內的報銷”往往記在業務招待費下,沒有人會去追究;一些企業對于會議、差旅、辦公、公關等費用,沒有統一和規范的會計要求,經常用注水、分攤、混淆等手段玩弄“賬目游戲”;去年1720家上市公司一共開支招待費133億元,排名前十位的都是國企,中國鐵建僅僅是由于排在榜首才受到關注,其費用控制甚至已經算是“比較好的一個”……
現在對于國家公務機關和工作人員的貪奢浪費,監督和懲處越來越嚴。央企招待雖然不是三公消費,但由于國有企業在我國經濟結構中規模、地位非同尋常,運營也比較特殊,因此具有一些與“三公消費”相似的特點和影響。特別是在當下,行政權力掌握大量市場資源,央企有可能通過收買權力而謀求在競爭中的優勢地位,從而與權力的貪欲一拍即合、沆瀣一氣,這在諸多貪腐案例中也屢見不鮮。由此可見,對招待費把關不嚴,看似經營問題,實則可能造成對權力尋租的寬縱,于社會而言危害極大。
與民營企業相比,規模和成本都巨大得多的央企,更應該為市場凈化和文明提升貢獻更多正能量———這是國民的普遍期待。而且,正如中國鐵建所強調的,中國央企正在走出國門,參與到世界企業競爭的大平臺。檢驗其能力與理念的舞臺,一定會越來越大,也越來越嚴。在這樣的競爭中,怎么可能容得下腐敗、奢靡、浪費成為風氣?因此,為了鍛造更加強健的企業體魄,提升在全球業務市場上的信譽和競爭力,央企首先就該狠狠剎住招待求奢過濫的歪風。
央企健體魄,先從狠剎招待風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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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