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整治會風有了辦法關鍵在“辦”
借開會之名,參會人員大吃大喝、游山玩水、結朋交友;辦會之人虛報冒領、邀地主之功、行貪腐之實……對這樣的會風,群眾早就深惡痛絕,中央已是三令五申,要求嚴格禁止。近日財政部、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聯(lián)合印發(fā)《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進一步規(guī)范管理,這是邁出了管理制度化的一大步。
會風虛浮,實干不興。政府部門的會多,人民公仆若天天忙著開大小會,一般民眾到政府辦事的效率就低,社會的運轉也就很難高效。會議來、會議去,安排工作、匯報成績一會搞定,熱熱鬧鬧,大領導高興,小領導高興,群眾不見面,長此以往,怎么會沒有官僚主義、形式主義?
會多人不怪,再忙也不累,為什么?因為在不少單位的公務支出中,會議費成“三公經費”之外的一大宗花費。凡與會者,或吃或拿,好處或大或小,“花頭”不少,因此“趕會”才成為特殊現(xiàn)象。奢靡消費假會議支出之名開列,你拿我轄下的,我拿你管著的,正大光明,享樂主義、奢靡之風焉能不盛?
今年6月,國家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做報告,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匯報2012年度中央預算執(zhí)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情況,稱一些部門在計劃外召開會議,有的超標準、超范圍支出會議費。其中審計的45個中央部門,2012年共舉辦本級會議8698個,包括三類及以上會議2036個、其他論證和評審等會議6662個,實際支出6.98億元。這6.98億元,遠遠超出當年“三公”支出中減下來的5.59億元。“三公”支出降下來,會議支出翹上去,這樣的“虛功”,必須用制度逼出實績來,不能讓“三公消費”相關支出隱蔽轉向會議費。
這一次,《辦法》有不少“新動作”。比如,對各類會議全覆蓋,除了之前管理辦法中針對的一、二、三類會議,還對小型研討會、座談會、評審會等“四類會議”作出了明確規(guī)定。又如,要求參會人數(shù)、經費開支等要向單位內部公示,具備條件的要向社會公開。再比如,新增了“會議費公示和年度報告制度”以及違規(guī)行為的追責規(guī)定。這些“新動作”,公開是基礎,監(jiān)督是保證,嚴查是關鍵,只有三者齊備,才可能真正從制度上轉變會風。
會風是政風的反映,政府官員如果熱衷于開會、辦會,那小來來的就會經常找個地方開開會、松松筋骨,大玩玩的就可能大興樓堂館舍,自封“樓主”。無疑,凡此種種,都與中央的精神背道而馳,不從思想上踐行群眾路線,不從思想上轉變作風,即便中央“辦法”再多,相信也會有人試圖魔高一丈。因此,整治會風,群眾的監(jiān)督尤為重要,預算、審計、行政監(jiān)督和群眾監(jiān)督等還需齊頭并進,并嚴格落實問責。光有“辦法”還不夠,想出了辦法關鍵在“辦”,才能見到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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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