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將對供熱不達標解決問題不及時的供熱單位予以嚴肅處理
每日甘肅網-蘭州晨報訊(記者石玉龍)10月25日,一年一度的蘭州供熱工作會議在蘭州市政府召開,會議明確了今冬明春的供熱期為五個月,自2012年11月1日開始,到2013年3月31日結束。供熱收費按新標準執行,即居住建筑燃煤供熱價格為5元/月·平方米,燃氣供熱價格為4.2元/月·平方米。
會上強調,對于目前正在進行的燃煤鍋爐改造,各區政府和有關部門務必將責任人落實到部門單位,限時協調解決問題,盡量最大可能減少供暖延誤天數。如果不能按期供暖的,要提前告知用戶,做好群眾的宣傳和解釋工作,對個別棄管、棄供的供熱問題,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采取應急措施,及早恢復供熱。
城市低保對象每人采暖補貼300元
記者從會上獲悉,上個采暖度,蘭州市委市政府針對供熱行業出現成本與熱價倒掛的實際,拿出7089萬元補貼,其中:燃氣供熱政策性虧損補貼3800萬元,燃煤供熱政策性虧損補貼3289萬元;同時針對全市日漸老化破損的二次供熱管網,安排745萬元用于蘭州市房地產經營公司供熱站等50家供熱單位維修二次管網。對于燃煤補貼還未到位的情況,爭取在11月底之前兌現補貼;另外,逐步提高了低收入家庭取暖補貼。自2008年以來,隨著兩次供熱價格調整,蘭州市委、市政府同步提高城鄉低收入居民的取暖補貼。目前,補貼標準分別為城市低保對象每人每個采暖期300元;分散取暖的“三無對象”每戶每個采暖期1560元;城鎮低收入居民每戶每個采暖期590元。
已完成燃煤鍋爐改造1777.5蒸噸
記者在會上獲悉,今年蘭州市已經完成鍋爐改造1777.5蒸噸,正在實施的1021蒸噸有望近期完成。
投訴問題責任到人限時處理
會議要求,各大供熱單位全力保證按時供暖,特別是“二熱”和西熱管網務必于28日進行循環運行,其他集中聯片供熱站也要盡快開爐點火,確保11月1日按期開始供暖。今年將要求主要承擔社會供熱的140多家供熱單位設立投訴監督電話,明確督辦負責人,并向社會公布。對投訴問題要責任到人,限時處理。尤其是市長專線、網絡投訴等問題和信訪件,要在規定的期限內妥善處理,做到群眾投訴全部辦結,投訴辦結率爭取到百分之百。
指定專人全天跟班落實及早供暖
針對今年燃煤鍋爐改造致使部分供熱站恐推遲供暖的問題,蘭州市委常委、副市長俞敬東強調,中街子、柏樹巷等供熱站因鍋爐還未到位等因素將推遲供暖,相關部門要緊盯落實各項環節。蘭州市建設局、市熱管辦要指定專人全天跟班跟蹤落實,確保及早恢復供暖。全面推行供熱公示制度,對供熱不達標解決問題不及時的供熱單位要嚴肅處理。對惡意拒交取暖費的單位和個人要適時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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