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設項目情況簡介
瓜州縣淡水河谷能源有限公司年產120萬噸煤基聯產綜合利用項目位于瓜州縣柳溝煤化工產業園煤化工區,占地面積531575m2,總投資18290萬元,其中建設投資為15290萬元、鋪底流動資金3000萬元。本項目建設內容包括:主體工程—備煤單元、炭化單元、蘭炭處理單元和煤氣凈化單元;輔助工程—辦公樓、食堂、浴室及職工宿舍、循環冷卻系統、維修間等;公用工程—供排水系統、供汽系統、變電所等;貯運工程—包括原煤庫、蘭炭庫和儲罐系統;環保工程—原料貯運、原煤篩分除塵系統、篩貯焦除塵系統、尾氣凈化塔及污水處理站等。干餾采用內熱式低溫干餾直立爐,熄焦為濕法熄焦工藝,設計生產規模為120萬t/a蘭炭生產線。年產蘭炭120萬噸、煤焦油17.2萬噸、煤氣29066.83萬m3、硫胺2788噸和硫磺2000噸。本項目實行四班三運轉,裝置定員188人。年操作時間為333天,8000小時。主要生產崗位四班三運轉;輔助及管理崗位白班。
二、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
本項目可能引發的環境問題主要表現為以下幾方面的污染:
1、對環境空氣的影響
施工期大氣污染物主要有:炭化爐及配套設備安裝與環保設施改造過程中產生的揚塵以及施工機械排放的CO、NOx等。
運營期大氣污染物主要有:原煤篩分、轉運過程中產生的顆粒物;蘭炭烘干過程中產生的SO2、顆粒物和NOx;蘭炭篩分轉運過程中產生的顆粒物;裝煤過程中排放的顆粒物、SO2和BaP;污水處理站產生的氨、硫化氫、苯和非甲烷總烴(NMHC);冷鼓、庫區焦油各類貯槽產生的BaP、氰化氫、酚類、非甲烷總烴、H2S和NH3;爐頂無組織排放的顆粒物、BaP、硫化氫、氨和苯可溶物;罐區無組織排放的氨、苯、酚、BaP和非甲烷總烴等。
2、對水環境的影響
施工期廢水主要分兩部分,一部分為砂漿配制過程中產生的漿液溢流物,這部分廢水含固態物較多,隨著水分的自然蒸發,排放不久即凝結成為固狀物;另一部分為施工人員生活污水。
運營期過程中產生的廢水主要有機械化氨水澄清槽排放的剩余氨水,水封槽產生的水封廢水,煤氣冷卻循環水系統和鍋爐排放的清凈下水,日常辦公產生的化驗生活污水等。主要污染物有pH、COD、BOD5、NH3-N、SS、LAS、動植物油、硫化物、氰化物、石油類、揮發酚和氨氮等。
3、對聲環境的影響
施工期噪聲主要來源于施工現場機械設備、物料運輸車輛以及施工人員活動。
運營期噪聲主要來源于對滾筒篩、鼓風機和除塵器風機等機械動力設備。
4、固體廢物的影響
施工期間固體廢物主要為碎磚塊、灰漿、鋼筋等建筑材料以及生活垃圾等。
運營期固體廢物主要包括煤粉、焦油渣、酸焦油、脫硫殘夜、污泥、廢活性炭、焦粉和生活垃圾等。
三、預防或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要點
1、廢氣治理
施工期采取對施工場地不定時灑水、對易產生揚塵的建筑材料等進行遮蓋等措施來減少施工揚塵。
運營期,原煤、蘭炭篩分轉運以及沸騰干燥器產生的顆粒物采用袋式除塵器進行處理,裝煤過程逸散的SO2、顆粒物和BaP采用袋式除塵器+雙堿法脫硫除塵器進行處理,蘭炭烘干爐和燃氣鍋爐燃用凈化煤氣,脫硫再生塔尾氣采用洗凈塔進行處理,污水處理站產生的硫化氫、氨、臭氣、苯和非甲烷總烴采用化學洗滌+生物濾池+活性炭吸附處理裝置進行處理。食堂產生的油煙采用油煙凈化器進行處理。采取上述措施各污染物可以實現穩定達標排放。
2、廢水治理
施工期產生的廢水較少,收集后用于場地灑水抑塵,對環境的影響較小。
運營期,本項目新建污水處理站根據各裝置排水水質,分別經各自系統收集后,壓力輸送至污水處理站。污水經氣浮+ME-Fenton+IBR+水解+MBR+異相催化+過濾+消毒等設施處理合格后回用。污水處理站產生的油泥、浮渣以及剩余活性污泥經重力濃縮、離心/壓濾脫水后外運處理。污水處理站設計規模為30m3/h。
3.噪聲污染及其防治
施工期間,合理安排施工時間、施工場地合理布局、選用低噪聲設備并對設備進行定期維修、養護,降低人為噪聲并建立臨時聲障。
運營期對噪聲污染的防治,主要從產噪設備的選取、布置、基礎減振等方面進行。
4.固體廢物治理
施工期間產生的碎磚塊、灰漿、鋼筋等固體廢物由施工隊清運處理,生活垃圾送當地指定垃圾堆場。
運營期,焦油渣、酸焦油、污泥、廢活性炭和脫硫廢液分類收集后暫存于危廢暫存間,定期作為原料摻入原煤作為原料綜合利用。煤粉和焦粉分類收集后分別原煤庫和蘭炭庫暫存,定期作為副產品出售;日常辦公產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環衛部門處置。
四、環境影響評價結論要點
瓜州縣淡水河谷能源有限公司年產120萬噸煤基聯產綜合利用項目符合瓜州縣柳溝煤化工產業園總體規劃、規劃環評及審查意見以及甘肅省煤化工產業發展及布局規劃的要求,滿足準入條件和衛生防護距離的要求,選址可行,規模合理。項目建設遵循清潔生產的理念,符合清潔生產要求,工藝環境友好。所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技術經濟可行,在切實落實本報告書中提出的各項管理措施和環保措施的前提條件下,廢氣、廢水、噪聲、固體廢物均能實現達標排放和安全處置,符合達標排放和總量控制的要求,預測結果表明項目建設對周圍的水、氣、聲環境影響較小。通過采取有效的事故防范和應急措施后,可以將環境風險的發生控制在可接受水平。公眾對項目的建設持支持態度。從環境保護角度講,本項目的建設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
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本次評價的公眾參與主要采取座談會和免費發放問卷調查表的方式征求公眾意見,此外還采用在易受影響的附近區域和村莊公開欄張貼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公告及網上公示等方式。
六、公眾查閱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眾可于公示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到瓜州縣淡水河谷能源有限公司和北京萬澈環境科學與工程技術有限責任公司查閱索取環境影響報告書。
七、征求公眾意見起止時間
從公示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
八、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名稱:瓜州縣淡水河谷能源有限公司
聯系人:雷總
聯系電話:18299902999
評價單位:北京萬澈環境科學與工程技術有限責任公司
聯系人:朱工
聯系電話:15809312780
(責任編輯:張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