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斂財百余萬油田碩鼠獲刑
原玉門油田分公司張彥財被判有期徒刑11年
大西北網5月29日訊 昨日,蘭州鐵路運輸法院審結一起受賄案,以受賄罪判處原玉門油田分公司規劃計劃處副處長兼定額計價中心主任張彥財有期徒刑11年,追繳全部違法所得141.05萬元,繼續追繳未退還的違法所得20.45萬元。
被告人張彥財,男,現年51歲,漢族,大學文化,捕前任玉門油田分公司規劃計劃處副處長兼定額計價中心主任。2014年5月10日,省紀委和省檢察院成立聯合辦案組,對張彥財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調查,并對其雙規。因張彥財的行為已經觸犯刑律,故省紀委將案件移送司法機關辦理。省高院指定管轄,本案由蘭州鐵路運輸法院依法審理。
經查,2003年至2014年,張彥財先后擔任玉門石油管理局計劃發展處造價預算科科長、計劃發展處副總工程師,玉門油田分公司規劃計劃處副總工程師、規劃計劃處副處長兼定額計價中心主任等職務,在酒泉基地建設項目和酒泉基地配套完善項目工程建設期間,利用管理工程造價、審查建設工程概、預、結算及編制和審查招投標工程標底等職務便利,先后收受施工單位相關人員以好處費、感謝費、過節費等名義送的現金和消費卡共計30筆161.5萬元,并在建設工程招投標、變更工程造價、結算工程進度款等方面給予相關人員幫助和關照,為他人謀取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