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網訊 近日,銀川市出臺《銀川市創新型大學生宜居工程實施辦法》,針對有意向來銀就業的過渡期大學生或已在銀就業創業的創新型大學生以及寧夏籍創新型大學生在住房方面提供保障。
該辦法由銀川市及各縣(市)區、園區以提供共有產權房、人才公寓、購房補貼及生活補貼等形式解決來銀就業創業大學生的住房問題。申請人可享受共有產權房、人才公寓、購房補貼、生活補貼等四項住房保障政策的其中一項,不得重復享受。其中:共有產權房是指個人與政府共同擁有房屋產權的保障性住房或限價房;人才公寓是指專門解決各類人才來銀就業創業的短期租賃和過渡周轉住房;購房補貼指為吸引大學生來銀創新創業,在城區購買商品住房的可獲得一定現金補貼;生活補貼是指為吸引大學生來銀創新創業每月給予的用于改善生活條件而提供的現金補貼。
按照過渡期大學生來銀就業創業或已就業創業的創新型大學生各自的住房保障標準條件、符合保障條件的不同類型大學生,申請共有產權房的,5-8年后享有100%產權;申請人才公寓的,入住時間最長不超過0.5-3年;申請購房補貼的,生活補貼金額為每人每年2.4-0.72萬元,補貼期限最高為三年。
過渡期大學生來銀就業創業或已就業創業的創新型大學生需填報《銀川市創新型大學生宜居工程申報表》和所需證明資料,分別向銀川市人才工作服務局人才服務窗口和工作所在各區、園區提出申請審核。(記者王瑩)
(責任編輯:蘇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