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區出臺20條措施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
實行重大安全風險“一票否決”
自治區安委辦出臺了《關于遏制重特大事故全面加強安全生產源頭管控和安全準入工作的指導意見》,制訂了20條措施,全面加強安全生產源頭管控和安全準入工作,切實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指導意見》從明確規劃設計安全要求、嚴格重點行業領域安全準入、強化生產工藝技術設備和材料安全準入、建立特殊場所安全管控制度、完善從業人員安全素質準入制度、加強組織領導等方面,制訂了20條措施,全面加強安全生產源頭管控和安全準入工作。
《指導意見》明確,全區各地要把安全風險管控納入城鄉總體規劃,實行重大安全風險“一票否決”。要加快實施人口密集區域的危險化學品和化工企業生產倉儲場所安全搬遷工程,新建化工企業必須進入化工園區,嚴禁在安全和衛生防護隔離地帶內建設無關設施和居住建筑。高危項目審批必須把安全生產作為前置條件,對不符合產業政策、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一律不予核準。加快淘汰退出落后產能,對限制類、淘汰類的礦山、危險化學品、民用爆炸物品、煙花爆竹、金屬冶煉等建設項目不得核準。
同時,《指導意見》明確我區建立特殊場所安全管控制度,科學合理控制高風險和勞動密集型作業場所人員數量,嚴格管控人員密集場所人流密度,建立健全人員密集場所人流應急預案和管控疏導方案,嚴防人員擁擠、踩踏事故發生。為了加強源頭管控,《指導意見》明確,對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生產經營者依法實施相應的職業禁入,對事故負有重大責任的社會服務機構和人員依法實施相應的行業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