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工程、七項計劃”推動高等院校人才建設
近日,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辦公廳、政府辦公廳聯合印發《關于加強高等院校人才工作的實施意見》,明確提出將培養適應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各類人才,到2020年,全區高等教育在學總規模達到14萬人以上,拔尖創新型、復合應用型和實用技能型人才培養比例達到1 : 3 : 6。
《意見》提出將實施優勢學科專業建設工程、卓越人才培養工程、創新創業人才培養工程、技術技能型人才培養工程、阿語復合型人才培養工程和基層教育人才培養工程,爭取到2020年,全區高等教育人才培養體系更加完善,人才資源總量穩步增長,各類人才整體素質大幅提升,人才規模和結構與自治區戰略產業發展需要相協調。全區高等教育在學總規模達到14萬人以上,拔尖創新型、復合應用型和實用技能型人才培養比例達到1 : 3 : 6,建設一批與自治區新型工業、優勢特色農業、現代服務業發展緊密對接的優勢、重點學科專業。
同時,寧夏將建設高水平的高等院校教師人才隊伍,通過實施急需緊缺領軍人才引進計劃、高等教育改革發展智庫計劃、重點領域骨干人才培養計劃、教學名師(技能大師)培育計劃、中青年教師成長計劃、高水平管理隊伍培訓計劃和師德學風建設計劃,力爭到2020年,建成數量充足、結構合理、素質優良、充滿活力、富有創新精神的高校教師隊伍,各類人才對促進教育現代化和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撐作用明顯增強。堅持自主培養人才和引進高精尖人才并重,做好人才急需緊缺領域海外引才工作,培養10個高水平學科團隊、50名中青年學術骨干、50名自治區高校教學名師、50名阿語高層次人才、400名產學研用“雙導師”,建設10個技能大師工作室,高職院校“雙師型”教師比例達70%以上。
為了保證工程和計劃實施,激勵人才隊伍建設,寧夏將建立高層次人才年薪制、協議工資制、項目工資制等多種分配方式和與創新成果掛鉤的薪酬制度。允許高校技術人員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下,經單位同意兼職兼薪、多點執業、在職創業。允許高校科研人員離崗創業,經單位同意,可保留3年人事關系,與原單位其他在崗人員同等享有參加職稱評聘、崗位等級晉升和社會保險等方面的權利。
此外,還將進一步擴大和落實高校辦學自主權,高校在核定的范圍內自主設置內部組織機構和崗位,自主招聘人員,自主進行專業技術崗位聘用。逐步將高級職稱評審權下放給普通高等院校,按教學型、科研型和教學科研型并重型設置職稱評價標準和評審條件。高校在人員編制總量中,設置一定數量的編制用于聘任行業、企業管理專家、專業技術人員和技術能手等產業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