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網1月28日訊 1月27日,記者從石嘴山市大武口區人民法院召開的2014年度工作通報暨“醉駕”審理情況新聞發布會上了解到,近年來該院致力于整治醉駕案件,2013年、2015年先后制定修改相關規定,一年比一年嚴格,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醉駕行為。
從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危險駕駛罪入行以來,大武口區法院審理的危險駕駛均為醉酒駕駛案件。截至今年1月,該院共審理危險駕駛案182件,182人,占刑事案件總數的20%。2014年,醉駕案件的青年男性占絕大數,大多屬于個體業主,半數以上均造成不同程度的損害后果,而酒精含量在200mg/100ml以上的深度醉酒駕駛案有所上升。
為確保量刑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大武口區法院結合本地區近年來實際及危險駕駛罪特點,于2013年、2015年先后兩次總結摸索制訂了《石嘴山市大武口區人民法院<關于危險駕駛罪量刑規定>試行》,細化量化了標準,使得法官在審理過程中更具操作性和可比性。2013年第一次制定試行辦法后,當年審理危險駕駛57件,2014年審理危險駕駛53件,同比下降7.55%。同時,先后召開4次危險駕駛集中宣判會,在社會上形成了一定的威懾作用。試行辦法實施以來,所判182件醉駕案件無一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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