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網1月12日訊 1月8日,鹽池縣工商局惠安堡工商所通過印發(fā)操作指南、舉辦培訓等方式開始了個體工商戶年報工作。這意味著國家《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暫行辦法》自去年10月1日開始實行后,個體工商戶從過去的年檢步入了年報時代。
據(jù)自治區(qū)工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年檢制度改成年報公示制度,一方面方便商家,另一方面增強了商家披露信息的主動性。同時,建立健全相應的懲戒制度,對失信行為采取措施,實現(xiàn)“一處違法,處處受限”。依據(jù)《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暫行辦法》規(guī)定,個體工商戶應當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過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或者直接向負責其登記的工商部門報送上一年度年度報告。對于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弄虛作假的,工商部門將其標記為經營異常狀態(tà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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