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網訊(記者 王志儉)10月9日下午,省政府新聞辦舉行《甘肅省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條例》政策解讀新聞發布會,省交通運輸廳副廳長張肅軍介紹《條例》出臺的立法背景、主要內容以及亮點等有關情況。出席發布會的還有省交通運輸廳政策法規處處長陳新,省交通運輸廳綜合行政執法監督局局長王永,省高速公路路政執法總隊總隊長張建平。

省交通運輸廳副廳長張肅軍從三個方面對《條例》作了解讀。
2024年7月26日,《甘肅省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條例》經甘肅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
一、立法背景
近年來,隨著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深入推進,我省已基本形成權責相對統一、層級分工較為明確的交通運輸綜合執法體系,初步實現了改革目的。但受多方面因素制約和影響,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工作依然存在行政執法主體缺位、行政執法機構性質不統一等問題,亟須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決,通過立法保障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成果,有效破解交通運輸執法中面臨的困境和問題,顯得十分必要且緊迫。
2022年,我廳在《甘肅省公路條例》起草階段同步開展了交通運輸綜合執法相關研究,2024年5月20日,《條例》草案經省政府第51次常務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2024年5月28日,《條例》經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初次審議;2024年7月23日,《條例》提交甘肅省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審議,并于26日正式表決通過。
二、主要內容
《條例》共七章三十六條,分為“總則”“執法規范”“執法協作”“執法保障”“執法監督”“法律責任”和“附則”。其中,第一章總則,明確了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的定義、適用范圍、基本原則、職責分工等內容。第二章執法規范,對執法程序等作出了明確規定。第三章執法協作,明確了內部協作、外部協作、聯合執法、行刑銜接等協作機制。第四章執法保障,從經費保障、人員配備、裝備保障、盡職免責等方面分別作出規定。第五章執法監督,從內部監督、社會監督等方面強化監督。第六章法律責任,對失職追責作出了規定。第七章附則。
三、主要亮點
《條列》的亮點頗多,主要體現在4個方面:
在堅持立法的問題導向方面,《條例》重點聚焦我省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領域內迫切需要進行立法調整的事項和問題,立足有助于切實解決問題、促進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而設置具有針對性、實操性的規范制度。
在明確執法事權方面,目前我省交通運輸綜合執法事權為條塊結合模式,《條例》根據我省實際,分層級對全省各級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機構職責進行了細化規定,并對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綜合執法機構和協作部門相關職責進行了明確。
在執法力量下沉方面,2020年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甘肅省賦予鄉鎮和街道部分縣級經濟社會管理權限指導目錄》,將縣級交通運輸部門12項行政處罰和1項行政許可權限賦予鄉鎮和街道。為確保基層執法規范有效,《條例》對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行使縣級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事權的程序和要求進行了規定。
在加強執法監督方面,《條例》從內部監督、層級監督、執法監督、社會監督等方面,優化構建了部門監督和社會監督相結合的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監督體系,加強了對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行為的監督,將進一步促進依法行政、陽光執法。
《條例》是我省剛剛實施的地方性法規,需要社會各界共同的關心和支持,借此機會,希望新聞媒體加大對《條例》宣傳力度,及時讓公眾充分了解《條例》,共同為促進我省交通運輸事業高質量發展貢獻力量。
記者問答
中國甘肅網記者現場提問
記者:出臺《條例》對我省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有什么重要意義?
張肅軍:《條例》是全國第二部省級出臺的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條例,也是西北地區第一部專門規范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省級地方性法規,為切實加強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貢獻了甘肅智慧、提供了交通樣板,也為我省下一步縱深推進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提供了法制保障。《條例》的出臺有利于建立健全權責統一、權威高效、監管有力、服務優質的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執法行為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從每一項執法決定中都能體會到依法行政,對促進全省交通運輸事業高質量發展,建設人民滿意交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甘肅經濟日報記者現場提問
記者:為了建立健全權責統一、權威高效、監管有力、服務優質的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條例》有哪些規定?
省交通運輸廳政策法規處處長陳新:
《條例》明確了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的定義,概括來說,是指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及其綜合行政執法機構實施公路路政、道路運政、水路運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交通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等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處罰以及與行政處罰相關的行政檢查、行政強制等執法職能的活動。這個定義與中央關于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的精神保持一致。
《條例》旨在規范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行為,監督和保障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機構及其執法人員依法履行職責,為建立健全權責統一、權威高效、監管有力、服務優質的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條例從以下八個方面作了規定:
一是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統籌協調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完善執法保障和監督機制,加強執法機構和隊伍建設,并將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予以保障;二是規定省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全省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統籌協調和監督指導;三是規定市(州)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監督指導和組織協調;四是規定省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根據法律法規組織編制本省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事項目錄;五是規定省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及時制定、修改完善交通運輸綜合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細化量化裁量范圍、種類、幅度等并向社會公布;六是規定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人員應當在法定權限范圍內依照法定程序行使職權,做到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七是規定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機構和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的禁止行為;八是主要對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機構內外部執法協作配合及其機制構建作了針對性的具體規定:明確交通運輸部門內部機構之間、執法機構之間以及省地執法機構間的協作工作機制,建立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機構與其他相關部門之間的執法協助和聯合協同執法機制,并規定了行刑銜接制度。
中新社記者現場提問
記者:為了加強對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人員的執法監督,條例對監督措施做了哪些規定?
省交通運輸廳綜合行政執法監督局局長王永:主要對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的內外部監督做了必要的規定。一是明確要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及其綜合行政執法機構“應當加強綜合行政執法質量管理和風險控制”,并建立健全相關的監督管理制度,督促行政執法人員依法履行職責;二是為了強化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行政層級監督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對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及其綜合行政執法機構對社會影響大、案情復雜的重大違法案件的督辦等作了明確規定;三是對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及其綜合行政執法機構與其他政府部門及其行政執法機構之間的相互監督作了必要規定;四是規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及其綜合行政執法機構應當廣泛聽取社會各界意見,拓寬執法監督渠道,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并規定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訴、控告或者檢舉權。
甘肅日報記者現場提問
記者:《條例》明確細化了全省各級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機構的職責,《條例》頒布施行后,將會對省級交通運輸執法隊伍產生哪些影響?
省高速公路路政執法總隊總隊長張建平:
《條例》施行后,對省級交通運輸執法隊伍產生的影響主要表現在以下五個方面:
一是執法職能更加明確。《條例》明確規定了省級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機構的職責,為甘肅省高速公路路政執法總隊實施高速公路綜合行政執法提供了法律依據。
二是執法行為更加規范。《條例》對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行為進行了規范。從內部監督、層級監督、執法監督、社會監督等方面,加強了對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行為的監督。
三是執法協作更加緊密。《條例》強調構建交通運輸執法協作體系,對于進一步加強內部協作,密切與公安、應急等相關部門配合,健全完善執法聯動聯合機制,提出了明確要求。
四是執法保障更加有力。《條例》從立法層面對執法場所標準化建設、制度規范化建設、裝備專業化建設以及執法信息化提升,做了頂層設計,構建了標準明確、管理規范、協調順暢的執法保障體系。
五是執法隊伍更加專業。《條例》旨在促使交通運輸執法人員向綜合化方向發展,對隊伍建設提出了更高要求。總隊將以正在開展的“甘肅省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質量效能提升三年行動”為契機,努力建設一支革命化、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的執法隊伍。
奔流新聞·蘭州晨報記者現場提問
記者:近年來,省交通運輸廳綜合行政執法監督局是如何加強行政執法工作的,下一步將如何貫徹落實《甘肅省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條例》?
王永:自2021年交通運輸部綜合行政執法隊伍素質能力提升三年行動以來,我廳始終堅持以建設人民滿意交通為出發點和落腳點,以提升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隊伍素質能力為主線,組織開展了“交通運輸執法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行動”“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補短板、促提升’專項行動”“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能力鞏固提升年行動”,全省各級交通運輸執法隊伍緊扣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要求,不斷提升執法為民服務水平,大力夯實規范執法基礎,持續強化執法隊伍能力建設,深入推進行業治理能力提升,為加快建設交通強國甘肅實踐提供了堅實法治保障。今年5月,交通運輸部印發《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質量效能提升三年行動方案》,結合省政府“三年行動”文件要求,7月14日,我廳印發了《甘肅省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質量效能提升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4-2026年)》,以推進行政執法隊伍革命化、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為導向,以切實維護交通運輸從業人員合法權益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全面提升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質量效能,以高質效執法服務保障交通運輸高質量發展。
下一步,我廳將周密組織,認真抓好《條例》的學習宣傳,要求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及其綜合行政執法機構要把學習宣傳《條例》作為當前的一項重要任務。8月份已集中開展了《條例》宣傳月活動,各單位、各部門把《條例》作為學習培訓重點內容進行安排,加強對從事執法工作的一線人員的培訓,同時組織開展了多種形式的創新宣傳活動。在《條例》正式實施后,各單位要堅持學用結合,認真做好《條例》的貫徹落實,在實際工作中,結合《甘肅省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質量效能提升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4-2026年)》強化執法人員素質、嚴格規范文明執法、加強執法隊伍建設、完善執法工作體系、優化執法監督工作,推進執法隊伍“四化”建設,加強執法站所建設,提升非現場執法能力。我們將以貫徹實施《條例》為契機,在全省上下努力營造學《條例》、用《條例》的濃厚氛圍,引導廣大執法者知法、懂法、用法、守法,促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提升交通運輸行業治理能力,推動甘肅交通運輸高質量發展。
(責任編輯: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