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馬線不禮讓行人 扣3分罰200元
蘭州市交警支隊公布兩起典型案例 提醒廣大駕駛員文明行車
大西北網訊 斑馬線是城市道路的生命線,機動車禮讓行人是文明駕車的底線。然而,一些駕駛員開車時無視斑馬線的存在,使得生命線變成了奪命線。11月6日,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向社會公布兩起斑馬線不禮讓行人事故典型案例,提醒廣大駕駛員文明行車、禮讓行人。
記者從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獲悉,目前機動車不禮讓行人的現象在市區非常普遍,主要表現為車輛通過斑馬線時未減速,即使看到斑馬線上有行人通過,也會加大油門與行人擦肩而過。究其原因,主要是駕駛員沒有養成禮讓行人的習慣。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對于機動車斑馬線上不禮讓行人的交通違法行為,依法給予記3分,罰款200元的處罰。目前,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交通科研所已全面完成全市電子警察設備的功能升級,對不禮讓斑馬線行為實行電子抓拍,全天候予以嚴查嚴管嚴控。此外,行人橫穿道路未走人行橫道或過街設施,將依法處以5—50元的罰款。
斑馬線不禮讓行人事故案例
1.2017年2月12日19時,王某駕駛甘A88***號出租車沿金昌南路由南向北行駛至廣場西口左轉彎進入慶陽路時,將由南向北橫過斑馬線的行人王某撞倒致傷,傷者王某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經公安交警部門認定,駕駛人王某的行為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第一款“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之規定及第二十二條第一款“機動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操作規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之規定,負事故的全部責任。
2.2017年9月20日8時,魏某駕駛甘A99***號小型轎車沿皋蘭縣北辰路由南向北行駛至建設銀行皋蘭支行門口時,與正在人行橫道上由東向西行走的行人魏某發生碰撞,造成行人魏某受傷,車輛受損的交通事故。行人魏某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經公安交警部門認定,駕駛人魏某忽視道路交通安全及法律法規,駕駛機動車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其行為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第一款“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之規定,負事故的全部責任。
(責任編輯:蘇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