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網訊 省政府日前下發通知,公布由甘肅省文化廳確定的第四批甘肅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共計140項)。
名錄分為民間文學、傳統音樂、傳統舞蹈、傳統戲劇、曲藝、傳統美術、傳統技藝、傳統醫藥民俗等。蘭州市榆中縣的興隆山傳說故事、西固區的金花娘娘傳說進入民間文學名錄和傳統音樂名錄。皋蘭縣的皋蘭曲子戲進入傳統戲劇名錄。安寧區的書畫裝裱傳統技藝、七里河區的蘭州百合栽培技藝和蘭州手工制陶工藝進入傳統美術名錄和傳統技藝名錄。
通知指出,各地、各部門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05〕18號)及《甘肅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條例》要求,認真貫徹“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工作方針,堅持科學保護理念,及時制定規劃,切實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的傳承、傳播工作,努力推動全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邁上新臺階,為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建設幸福美好新甘肅作出新貢獻。
(責任編輯:蘇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