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窗拋物吐痰 蘭州首次開出罰單
城關區環衛局通過視頻抓拍對兩名市民分別罰款50元、100元
大西北網訊 蘭州目前正在創建文明城市,但依然有個別不文明現象存在,比如車窗拋物、隨地吐痰等情況。蘭州市城關區環衛局對這種不文明現象動真格啦。目前,通過視頻抓拍已對2名不文明市民進行了處罰。據悉,這是蘭州市環衛部門針對此種行為首次開出罰單。
據介紹,為了更加客觀、公正、完整地記錄環衛執法工作情況和相關證據,便于市民對環衛執法監督,更好地懲治車窗拋物、隨地吐痰等不文明現象,近期城關區環衛局環衛執法中隊對所有執法車輛安裝了行車記錄儀。
今年5月1日正式實施的《城市管理執法辦法》第二十八條第2款明確規定:城市管理執法主管部門應當運用記錄儀、視頻監控等技術實現執法活動全過程記錄。環衛執法中隊將行車記錄儀運用到環衛執法全過程,執法隊員使用記錄儀拍攝、錄制執法過程中的車前畫面和突發性事件的相關證據,并依據《蘭州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對違法行為給予行政處罰。
8月3日上午10時07分,執法中隊一分隊在巡查整治靜寧南路全段時,在城關交警大隊門前拍到一輛老式桑塔納車內一中年男子將頭伸出車窗隨地吐痰,執法隊員立即下車對其進行勸導,并根據《蘭州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第十九條、第三十七條規定,對其隨地吐痰行為處以50元罰款;8月6日15時22分,執法中隊機動分隊在巡查整治鹽場路全段時,發現一白色大眾車車主將喝完的礦泉水瓶從車窗扔至馬路上,執法車輛跟車將其攔下,下車對車主進行批評教育,車主拒不承認車窗拋物行為,執法隊員打開行車記錄儀,記錄儀攝像功能全程拍攝下車主車窗拋物行為,提供了全面客觀的證據,看到拍攝畫面,車主主動承認錯誤并繳納了100元罰款。
行車記錄儀的使用為違法行為事實和證據提供了全面客觀的保障,同時對執法人員著裝儀容、舉止用語、執法禮節、執法程序進行有效監督,樹立了“嚴格規范、公正文明”的環衛執法形象。
(責任編輯:張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