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網訊 甘肅省疾控中心被列入“國家食品復檢機構名錄”。
據悉,日前,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和農業部共同發布了《關于公布第三批食品復檢機構名錄及變更部分食品復檢機構信息的公告》,公布了食品復檢機構56家,甘肅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名列其中。其中心理化實驗室在重金屬和生物毒素方面被列為指定復檢項目范圍。
依據《食品安全法》規定,縣級以上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執法工作中需要對食品進行檢驗的,應當委托符合法律規定的食品檢驗機構進行,并支付相關費用。對檢驗結論有異議的,可以依法進行復檢。復檢機構名錄由國務院認證認可監督管理、衛生行政、農業行政等部門共同公布。復檢機構出具的復檢結論為最終檢驗結論。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等部門分別于2011年、2013年公布了首批食品復檢機構名錄104家、第二批食品復檢機構名錄32家。至此,已公布的食品復檢機構在全國共計192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