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共自行車屢遭黑手 首席記者 裴強 攝
大西北網1月7日訊 蘭州市公共自行車自投運以來,受到了廣大市民的歡迎,但公共自行車屢遭黑手也著實令人心痛。近日,蘭州市公安局城關分局五泉派出所抓獲一名惡意破壞公共自行車的嫌疑人,并對其作出依法拘留12日的治安處罰。
事件:男子夜間瘋狂砸車
1月1日晚8時30分許,公共自行車管理人員張某巡查至五泉下廣場的站點時,發現一名年輕男子正在惡意拉拽,用腳猛踹自行車車身,幾次下來,兩輛自行車被踹倒在地。勸說無效后,張某用手機拍下了該男子的惡行,并撥打110報警。五泉派出所接到報警后,立即派人到現場查看,并將砸車男子帶回派出所調查。
據五泉派出所辦案民警介紹,砸車男子李某今年32歲,一年多以前從定西渭源來蘭,當晚因心情不好,吃飯時喝了一斤白酒,路過五泉下廣場的公共自行車站點時,被一輛自行車絆了一下,因此將滿腔怒火撒向停靠在站點的自行車,造成兩輛自行車不同程度損壞。
1月5日,警方依據《治安處罰法》相關規定,以尋釁滋事罪對李某作出治安拘留12日的處罰。
警方:故意損壞車輛可構成犯罪
據了解,目前,蘭州城區運行的多數公共自行車站點均實現了聯網監控,對于公共自行車的損壞,可以調取監控隨時進行查詢。城關警方相關負責人表示,公共自行車屬于公共財產,如果對其故意損壞,根據車輛的損毀程度及價值大小,輕者被處以治安處罰,并向其下發書面警告;情節嚴重者,可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公安機關依法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以非法占有公共自行車為目的的行為構成盜竊罪,占有財物價值達到一定標準的,可構成刑事立案。
提醒:7種不文明用車行為要不得
記者走訪了蘭州市城關區、七里河區、安寧區數十個公共自行車站點,發現這些站點自行車和鎖柱整體情況較好,但也存在一些不文明現象。蘭州市公共自行車公司一名負責人表示,從該公司2014年9月13日至12月13日這3個月的統計數據中,全市各站點發生的惡意破壞公共自行車的數量達到124起,此外,機動車占用停車點及亂貼亂畫等問題比較突出。
結合目前蘭州城區出現的主要問題,提醒市民要杜絕7種不文明用車行為:
1.直接騎在站點停放的自行車上,會損壞鎖車器和自行車;
2.把自行車當做健身器材,在上面壓腿健身;
3.在鎖車柱、機柜和自行車上亂貼亂畫;
4.帶領小孩在停放的自行車上玩耍;
5.把雜物放在鎖車柱的鎖車口內;
6.兩人共騎一輛自行車;
7.把機動車停放在自行車站點,這樣影響市民取車。
(責任編輯: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