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網1月5日訊 記者1月4日獲悉,甘肅省信托有限責任公司原副董事長邵某收受好處費9萬元,被城關區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四年。
經查,2011年12月,邵某在擔任甘肅省信托有限責任公司副董事長期間,利用主管集合資金信托業務的職務便利,收受蘭州恒信泰投資咨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丁某某(另案處理)現金9萬元,并為其在“甘肅信托-浦信卓智集合資金項目”中謀取利益。破案后,邵某主動退回全部贓款。2014年3月13日,邵某向檢察機關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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