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網8月27日訊 據《西部商報》報道,2008年至2010年期間,岷縣職教中心原主任常克杰安排招生就業處主任包新發,采取虛假注冊在校學生數,隱瞞上報流失學生數等方法,累計套取國家助學金352.39萬元,用其中35.78萬元設立小金庫……據甘肅廉政網通報,省紀委在昨日舉行的全省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持之以恒糾正“四風”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通報了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雙十條”規定的典型問題。
1.問題:甘肅中天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姜有軍為其子操辦“升學宴”問題。2014年8月23日,姜有軍在某餐廳為其子舉辦“升學宴”,設宴10桌,邀請管理對象、關聯企業人員及親朋好友共94人參加,收受禮金1.64萬元,其中收取管理對象、關聯企業人員禮金0.89萬元。姜有軍頂風違紀,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
處理:接到舉報后,省紀委立即安排工作人員進行暗訪,并責成省農墾集團紀委深入調查,嚴肅處理。
2.問題:定西理工中專套取項目資金設立小金庫問題。2011年11月,定西理工中專原校長賈福海安排總務主任李樹隆等人制作虛假表冊,虛開資料費、材料費套取退耕還林培訓項目資金41.83萬元,并將其中31.03萬元列入賬外,形成小金庫,用于給學校班子成員發放補助和支付招待經費。2011年至2012年,經賈福海安排又將19.8萬元其他收入計入賬外,用于支付接待費、違反規定發放補助。
處理:2013年10月,安定區人民法院判處賈福海、李樹隆、康得安犯濫用職權罪,免于刑事處罰;2014年2月定西市紀委給予賈福海留黨察看兩年、行政撤職處分;給予李樹隆、康得安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問題:定西市岷縣職業中等專業學校套取國家助學金問題。2008年至2010年期間,岷縣職教中心原主任常克杰安排招生就業處主任包新發,采取虛假注冊在校學生數,隱瞞上報流失學生數等方法,累計套取國家助學金352.39萬元,用其中35.78萬元設立小金庫。2010年底,新任校長李平用1.54萬元國家助學金為職工購買皮鞋。2011年6月至7月間,副校長石文鍇伙同招生就業處兼資助中心主任包新發、干事辛志剛私分國家助學金48.97萬元。2011年9月至12月,包新發貪污國家助學金32.05萬元。
處理:2013年10月岷縣人民法院判決常克杰犯濫用職權罪、李平犯玩忽職守罪,免于刑事處罰;判決包新發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判決辛志剛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2014年6月岷縣紀委決定給予常克杰留黨察看兩年處分,縣政府決定給予行政撤職處分;縣紀委決定給予李平留黨察看一年處分,縣政府決定給予行政撤職處分;給予辛志剛開除公職處分。
4.問題:天水市麥積區花牛中心學校原校長劉玉田任校長期間,將套取的購煤款、收取的教輔書本折扣款、代課教師工資等76.62萬元由報賬員以銀行存折形式保管,形成小金庫;虛報學生人數,套取國家義務教育經費71.57萬元,構成嚴重違紀。
處理:麥積區紀委決定對劉玉田有關違紀問題立案調查。
5.問題:慶陽市合水縣紀委干部王建軍、趙廷貴工作失職問題。2014年6月,合水縣紀委監察室副主任王建軍、工作人員趙廷貴,在核實有關信訪問題時,工作不認真,作風不扎實,致使調查結果失實,后經慶陽市紀委再次調查,信訪反映問題屬實。
處理:合水縣紀委決定給予王建軍黨內警告處分,對趙廷貴在全縣通報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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