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網4月24日訊,利用擔任村委會主任的職務之便,平涼市華亭縣村官曹某,虛報2.0405畝土地,騙取4.9萬余元征地補償款。4月22日,華亭縣法院一審以貪污罪,判處曹某有期徒刑4年。
記者了解到,公安機關在工作中發現曹某虛報征地畝數、套取國家財物的事實并立案偵查。2013年11月30日曹某因涉嫌貪污被華亭縣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14日被依法逮捕,2014年1月3日被華亭縣人民檢察院取保候審,同年1月9日被華亭縣法院重新取保候審,2014年3月,華亭縣檢察院決定依法逮捕。案發后,曹某全額退繳贓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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