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網12月5日訊 據西部商報報道:有時結婚并不是男女雙方自愿就可以,就像近親結婚即使雙方自愿也依然沒有法律效力。昨日記者從定西渭源縣人民法院獲悉,該院審理一對表兄妹離婚訴訟,直接宣告雙方婚姻關系無效,之前的關系亦被認定為同居。
結婚3年宣告無效
渭源縣的馬某和表哥郭某在2007年按照鄉俗擺婚姻結婚。2009年11月,兩人又隱瞞近親關系到民政局申領了結婚證。婚后生育了一男孩。但是由于性格不合,兩人多次因為瑣事發生爭吵。
為此2013年9月,馬某將丈夫郭某告上渭源縣人民法院,訴請判決離婚。法院開庭審理,郭某表示和妻子馬某爭吵偶有發生,但是兩人感情基礎較好加上孩子還小因此不同意離婚。法庭審理查明,馬某和郭某系姨表兄妹,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屬于我國《婚姻法》命令禁止結婚的情形。所以即使男方不愿意離婚,也無法挽回這個家庭。
同居關系無夫妻共同財產
2013年10月28日,法院判決宣告原告馬某與被告郭某的婚姻關系無效。據辦案法官解釋,馬某和郭某雖隱瞞事實辦理了結婚證,但是其婚姻關系自始至終無效,所以他們即使辦理婚姻登記關系亦為同居。因此在宣告雙方婚姻無效后,雙方的財產分割和孩子撫養均按同居關系來處理。孩子由男方撫養,由于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享有一樣的權利,所以孩子的權利不受損害。但是在財產分割上,由于同居沒有夫妻共同財產一說,因此當事一方的利益會受到損失。昨日記者從渭源縣法院了解到,宣告婚姻無效的案子一經宣判即時生效,不能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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