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困村農民人均收入低于5200元 相關領導將被問責
大西北網11月1日訊 記者1日從蘭州市政府辦公廳獲悉,為加快全市300個貧困村整村脫貧步伐,確保實現3年消除農村貧困,年內蘭州市將對蘭州市貧困村扶貧工作進行考核。其中,農民人均純收入達到5200元以上列為考核標準首要指標,在收入水平達到5200元以上的基礎上,其余指標再進行逐一考核,對當年考核不合格的,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問責。記者吳少華
蘭州市作為省會城市,在扶貧工作上要做到中心帶動,率先發展。就此,為加快全市300個貧困村整村脫貧步伐,蘭州市于近日下發了《蘭州市貧困村扶貧工作考核標準及驗收辦法》(簡稱《辦法》),對蘭州市貧困村扶貧工作考核標準及驗收辦法進行了具體規定。在脫貧標準方面分別對收入水平、富民產業、基礎設施、生態環境、公共事業。等方面做出了明確要求,其中,農民人均純收入達到5200元以上,貧困發生率控制在8%以下;村有技術先進、生產規模大、經濟效益好、能夠大幅度增加農民收入的產業。3.“兩后生”技能培訓全覆蓋,戶均掌握1-2門勞動技能和農業實用技術,從非農產業中獲取的收入超過總收入的50%等硬指標。
據悉,蘭州市確定的貧困村整村脫貧步伐是確保實現3年消除農村貧困,到2016年貧困村農民人均純收入達到7000元以上,提前4年建成小康社會。就此,此次考核工作中,貧困村農民一年人均純收入達到5200元以上是硬指標,收入水平達不到5200元以上則為不合格,其余指標不再考核。在收入水平達到5200元以上的基礎上,其余指標再進行逐一考核,對當年考核不合格的,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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