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聞居民樓上建別墅,今見別墅底下挖地道,大千世界,真是無奇不有。據媒體報道,在南京溧水區洪藍鎮,一位派出所副所長雇工人在自家別墅下方深挖200多平方米“地宮”。盡管相關部門已經叫停這一荒謬行為,但是人們仍然疑惑難解:朱元璋深挖洞是為軍事防御,這位副所長深挖洞,卻是為何?
原來,由于城市化的快速推進,當地將這片區域劃定為大面積拆遷范圍,不日即將辦理拆遷相關事宜。這位副所長煞費苦心挖地宮,實際上是試圖通過地宮來擴大建筑面積,好在拆遷時套取更多拆遷補償款。這還真是應了那句話:人們的一切行為都與他們的利益有關。利益所向,建筑可以違規,法律可以踐踏,荒謬絕倫的地宮也能臨時抱佛腳地挖出來。
然而,一人挖地宮,眾人遭其殃,他是深挖洞、增面積,如意算盤打得嘩嘩響,但是挖出來的幾百方土總不能憑空消失,于是順手一扔,埋去了河道的不小面積,損害了公共利益。這與那位居民樓上建別墅的張半仙真是殊途同歸,一人得利,哪怕天下洪水滔滔,皆是只顧自己受益、哪管他人受傷,思想根源則是自私自利極度膨脹、公共意識極端匱乏。
而這位深挖洞的主兒,竟然還是國家公職人員,屬于知法犯法,其惡劣影響就更雪上加霜了。拆遷消息傳來,小區居民本就蠢蠢欲動,好事者更妄圖逾越法律底線,通過違規擴建來套取國家補償。這位副所長作為公務人員,不能按照法律規定接受拆遷就算了,反而帶頭突破法律規定,挖空心思套取國家補償,豈不是吸引更多人違法擴建?
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自上而下,有力開展,領導干部打鐵還需自身硬,要求別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如果都像那位副所長一樣,自己知法犯法,如何指望別人遵紀守法?自己行為失范,如何要求別人循規蹈矩?這位副所長提供了反面典型,各級領導干部都應以此為戒。
http://opinion.people.com.cn/n/2013/0925/c1003-23032474.html
(責任編輯: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