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和預防職務犯罪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省檢察院負責人就省委辦公廳《關于支持檢察機關依法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的意見》答記者問
近日,甘肅省委辦公廳出臺印發了《關于支持檢察機關依法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的意見》,引起廣泛關注。日前,就加強懲治和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有關問題,甘肅省檢察院有關負責人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問:《關于支持檢察機關依法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出臺的背景和意義是什么?
答:近年來,我省堅決貫徹落實中央反腐倡廉的一系列決策部署,全省檢察機關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檢察院的領導下,緊緊圍繞全省改革發展穩定大局,不斷加大懲治和預防腐敗工作力度,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成效明顯。但同時我們也要清醒地看到,當前反腐敗斗爭呈現出成效明顯與問題突出并存的態勢,權力集中部門和崗位腐敗犯罪依然多發,犯罪行為日趨智能化、隱蔽化、復雜化,職務犯罪越來越成為影響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的重要因素。
因此,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嚴厲打擊職務犯罪,既是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的必然要求,也是深入推進社會矛盾化解、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迫切需要。此次《意見》的出臺,要求把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納入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總體格局之中,建立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紀委組織協調、部門各負其責、依靠群眾支持和參與的反腐敗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貫徹落實好《意見》,對于促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各項任務的落實,把反腐倡廉建設提高到一個新的更高水平,具有重要的意義。
問:《意見》具體要求各部門應如何支持檢察機關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
答:《意見》中提出,全省各級黨委要深刻認識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堅決支持檢察機關依法開展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工作。要定期聽取檢察機關工作匯報,支持檢察機關依法查辦案件,幫助排除辦案中的干擾阻力,協調解決工作中的實際困難。要指導、協調本地預防職務犯罪工作,促進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創新發展。
全省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要加強對檢察機關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監督,有計劃地聽取和審議檢察機關開展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情況的報告,依法開展專題詢問和質詢,及時發現檢察機關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積極促進有關部門予以解決。
全省各級政府要為檢察機關開展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要堅持依法行政,積極支持檢察機關依法履行職能。要切實加大對檢察機關的經費投入,為檢察機關履行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職能提供必要的經費保障。要大力支持檢察機關警示教育基地建設,充分發揮警示教育在預防職務犯罪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各級紀委要加強對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組織協調。紀檢監察機關要與檢察機關通力協作配合,對違紀違法與犯罪界限相對清晰的案件,要依據分工,依紀依法處理。紀檢監察機關和檢察機關要結合辦案,每年撰寫貪污賄賂、瀆職侵權違法犯罪預防年度報告。
全省各級行政執法機關及相關單位要積極配合檢察機關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支持配合檢察機關在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過程中的有關調查核實工作,并與檢察機關職務犯罪偵查部門建立快速查詢協作機制。
問:《意見》還對其他方面提出了要求嗎?
答:《意見》中還提出,全省新聞媒體單位要加大對檢察機關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宣傳,為檢察機關開展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環境。全省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要切實增強法律意識和法治觀念,積極舉報職務犯罪案件線索。各發案單位要積極配合檢察機關工作,確保檢察機關執法辦案工作的正常開展。
問:在各方面的大力支持下,檢察機關應如何進一步加強懲治和預防職務犯罪工作?
答:全省各級檢察機關要認真貫徹中央關于加強新形勢下,反腐倡廉建設的決策部署,堅持標本兼治、懲防并舉,充分發揮檢察機關在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中的職能作用。要始終保持查辦職務犯罪的高壓態勢,集中力量查辦發生在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中的貪污賄賂、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特別是官商勾結、權錢交易等嚴重侵害群眾利益的案件。要統籌協調好辦案規模、質量、效率、效果和安全的關系,努力實現辦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會效果有機統一。要注重個案辦結后的預防工作,積極發揮執法辦案延伸效應。要緊緊圍繞易發、多發職務犯罪的系統行業,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問題開展預防調研、預防宣傳、預防教育、預防警示,為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決策提供參考。
問:《意見》對檢察機關自身提出了怎樣的要求?
答:《意見》提出,全省各級檢察機關要全面加強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隊伍建設。要著力加強思想政治建設,扎實開展好“忠誠、為民、公正、廉潔”的政法干警核心價值觀教育實踐活動,教育和引導辦案人員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要著力加強專業能力建設,采取多種形式提高辦案水平。要著力加強廉潔自律建設,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檢察工作紀律,切實提高執法辦案的公信力。《意見》還要求,全省各級檢察機關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要自覺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要依靠人民群眾做好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積極拓寬接受監督的途徑,健全接受監督的機制,確保公正廉潔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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