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了累了,還敢喝紅牛?
紅牛被指是一種可能含有毒品安納咖的飲料
對于紅牛的辯解網民提出質疑
最近,紅牛維他命飲料有限公司(下稱紅牛)連發兩份聲明,聲稱“紅牛維生素功能飲料合法合規、安全穩定不存在非法添加”。而被外界指責紅牛存在兩大問題:一是未按照國家規定標示產品所有原輔料;二是所添加原輔料苯甲酸鈉、咖啡因二者混合則有可能產生國家一類精神藥安鈉咖(苯甲酸鈉咖啡因)。與此同時,不少網民對紅牛提出了質疑。
紅牛+二鍋頭=XO?男子飲酒過量生悲劇
據天津媒體報道,王某在天津市西青區張家窩鎮打工,有一天,老鄉吳某找他聊天,兩人購買不少熟食,把酒言歡。席間,吳某表示干喝酒沒意思,他聽人說“二鍋頭”摻和“紅牛”飲料能喝出XO的味道,想試一試。此后,兩人喝著這種“勾兌酒”一直聊到深夜,并各自睡去。
怎料第二天一早,王某到隔壁臥室叫吳某起床,卻見他面朝下,四肢僵硬,早已沒了呼吸。派出所民警到場后,經會同專業人員鑒定,發現吳某是面朝下睡覺過程中酒醉嘔吐,后嘔吐物倒吸,導致窒息死亡。警方提醒市民,飲酒應適度、適量,應盡量避免飲料兌酒同喝,因為飲料中的咖啡因和酒精在一定量的共同作用下,大腦神經或心臟都可能會出現問題。
無獨有偶。美國“福克斯”新聞網和英國《每日郵報》也同時報道了一則消息,稱將烈酒與含咖啡因的功能飲料(如紅牛)混合飲用,可能會加大對身體的傷害。
美國威克森林大學醫學院瑪麗·克萊爾博士,對美國10所大學的4271名學生進行了調查,以了解他們的飲酒習慣和喝酒后的表現。結果發現,與那些不喝混合酒品的人相比,習慣于將酒與咖啡因飲料混搭的人更容易受傷,也更容易出現醉酒駕車,甚至發生混亂性關系的情況。而這些,都將使因酒精致人死亡的幾率提高。
美國擬對19歲以下人群禁售紅牛飲料
另據《每日郵報》報道,由于監管不明并可能導致心臟負荷加大、血壓升高,美國紐約州長島地區擬對19歲以下青少年禁售含咖啡因成分的功能飲料,如紅牛等品牌,其咖啡因含量備受質疑。
美國紐約州的一位共和黨議員指出:“這些飲料對青少年可能有害。”研究人員認為,青少年正在成為咖啡因飲料的最大消費群體,為了增強提神和興奮作用,很多功能飲料的咖啡因含量都超過咖啡。有些飲料的咖啡因含量相當于5杯咖啡,而這加劇了心臟能夠承受的負荷。
據悉,中國有律師還向紅牛等8家知名飲料企業發出律師建議書,建議在外包裝上詳細標注出適宜人群等警示語。律師指出,紅牛確實屬于保健食品,也標注了適宜人群為“易疲勞者”、不適宜人群是“少年兒童”,但這樣的警示標注過于籠統。
北京市消協投訴部主任郎丹科曾指出,功能飲料是指具有保健功能的飲料,但一些企業在提供服務的過程中,給消費者一些功效方面的廣告宣傳暗示,又有意隱瞞對自己銷售不利的因素,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他表示,我國目前并沒有一個專門對功能飲料的詳細規范細則,因而導致很多廠家的標注不規范不完善,現在亟待出臺相應的行業標準和行業規范,對功能飲料企業的銷售、廣告行為予以明確,從司法和執法的層面消除企業對消費者知情權的侵害。
為此,不少網民表示,紅牛公司關于其含毒品安鈉咖的飲料產品是安全食品的辯解理由均不能成立:國家允許添加苯甲酸鈉、咖啡因等食品添加劑,但當該兩種添加劑經物理混合就生成毒品安鈉咖時,紅牛維生素功能飲料還安全、合法嗎?
以下內容為網民對紅牛的辯解提出的種種質疑。面對紅牛維生素功能飲料不安全甚至是“毒品”的質疑和指摘,我們沒有看到生產廠家和有關部門的回應。真相到底在哪里?
一、生產者違法,審批者有責!
紅牛公司辯稱,其產品中添加苯甲酸鈉、咖啡因等食品添加劑,已取得了國家的批文,所以其產品是安全的。紅牛公司的辯解是避重就輕,偷換概念。事實上,當苯甲酸鈉和咖啡因以近似1:1的比例經物理混合后,不需要經過化學反應,即生成毒品安鈉咖。含有毒品安鈉咖的飲料當然是不安全的,是違法的。
可以自動生成毒品安鈉咖的飲料配方,仍然取得國家相關批文,只能說明審批者審批時沒有意識到這種兩種添加劑可以自動生成毒品安鈉咖,是審批者認識能力不到位的問題,是審批者的失職。一旦認識到這兩種添加劑可以自動生成毒品安鈉咖,相關的批文應予撤銷。而不能反過來以批文來證明其產品配方的安全性。含有毒品安鈉咖的飲料產品應予召回。
二、紅牛公司聲稱其產品不生成安鈉咖(苯甲酸鈉咖啡因),有科學依據嗎?
苯甲酸鈉+咖啡因=安鈉咖(苯甲酸鈉咖啡因)。
安鈉咖學名苯甲酸鈉咖啡因,是由苯甲酸鈉和咖啡因以近似1:1的比例經物理混合配成的,其中咖啡因起興奮神經作用,苯甲酸鈉起助溶作用以幫助人體吸收。安鈉咖作為興奮型的精神藥品,臨床上用于治療中樞神經抑制以及麻醉藥引起的呼吸衰竭和循環衰竭等癥,它通過興奮中樞神經調節大腦皮層的活動。安鈉咖屬我國嚴格管制的精神藥品。
臨床藥師李霞表示“當苯甲酸鈉與咖啡因的配比接近1:1的時候,就會反應生成一種叫安鈉咖(又叫苯甲酸鈉咖啡因)的精神藥品,這種物質會導致人過度興奮。”李霞介紹,安鈉咖屬于國家一類精神藥品,過量使用會產生頭痛、緊張、焦慮、耳鳴、心率增快等癥狀,長期應用會對其產生一定依賴,在臨床中被嚴格使用,“我們學醫時,也只能從理論上了解,根本就不允許做實驗。”
據相關報道稱,每100克北京紅牛當中,含有苯甲酸鈉0.188克,咖啡因0.192克,其配比接近1:1。按照北京紅牛中這樣的1:1比例,苯甲酸鈉與咖啡因經物理混合,而不需要發生任何化學反應就已經是安鈉咖(苯甲酸鈉咖啡因)了。
網民不禁要問,為什么在北京紅牛中苯甲酸鈉與咖啡因以近似1:1比例進行混合的時候不生成安鈉咖(苯甲酸鈉咖啡因),難道他們添加了其他阻止苯甲酸鈉與咖啡因進行混合的物質,因而沒有形成安鈉咖(苯甲酸鈉咖啡因)?那么,起到阻止苯甲酸鈉與咖啡因進行混合的物質到底是什么呢?其科學依據是什么?
三、安鈉咖含量低,含有安鈉咖的飲料產品就合法嗎?
北京紅牛辯稱,其飲料中苯甲酸鈉與咖啡因含量很低,不對人體造成損害,是安全的。但是,安鈉咖是毒品,飲料中含有安鈉咖,就是違法的。這與含量多少沒有直接關系,含量再低,只要能夠檢出安鈉咖,就是不安全的食品。
國家食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出具的《關于紅牛維生素功能飲料的長期抽檢情況報告》,能證明紅牛飲料是安全的嗎?
四、能否出具紅牛飲料中是否含有安納咖的檢測報告?
北京紅牛公司提供,國家食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出具的《關于紅牛維生素功能飲料的長期抽檢情況報告》,試圖證明其紅牛維生素功能飲料“從未檢出未經批準添加的物質,產品品質安全穩定”。
請問國家食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你們的檢測項目中包含“安鈉咖”這一項了嗎?沒有對這一項目進行檢測,怎么這么草率地就得出紅牛維生素功能飲料“品質安全穩定”的結論?作為國家一級的食品監督檢驗機構,對廣大消費者盡到責任了嗎?為了對消費者負責,國家食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能否出具紅牛飲料中是否含有安納咖的檢測報告?
五、不召回含毒品安鈉咖的飲料對消費負責嗎?
紅牛含有毒品安鈉咖(苯甲酸鈉咖啡因),就應該判定為不安全食品。
根據《食品召回管理規定》的相關規定,北京紅牛應該立即停止生產不安全食品,應當及時對不安全食品進行召回并且予以銷毀。
據報道,100ml紅牛飲料含苯甲酸鈉0.188克,咖啡因0.192克,經混合后產生的毒品安鈉咖約為0.376克。每罐250ml紅牛飲料,就含0.94克安鈉咖。
紅牛去年銷售額為30億人民幣,按每罐5元計算,一年共生產銷售6億罐,共制造和銷售安鈉咖6億×0.94克=564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