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網訊 法院執行干警提取執行物時,案外人岳某某以索要看管費等為由出面阻擾,扣住挖掘機設備不放,并爬在挖掘機設備上相威脅。2017年4月11日,肅南縣人民法院依法對妨害法院執行工作,阻礙法院執行的案外人岳某某進行司法拘留。
據了解,申請執行人丁某某與被執行人王某某返還財物糾紛一案,2015年,丁某某申請肅南縣人民法院執行,在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王某某外出長達兩年,并將本案執行標的物挖掘機部分設備破碎錘和挖斗存放在張掖市三峰建筑安裝工程公司。2017年4月11日,肅南縣人民法院執行干警帶申請人一同前往張掖市三峰公司,支付保管費后到張掖市市政公司院內提取執行物時,案外人岳某某以索要看管費和王某某欠其工程款為由出面阻擾,扣住挖掘機設備不放,并爬在挖掘機設備上相威脅,執行干警當即對案外人岳某某依法采取拘留措施,強行帶離執行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