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新疆交投集團將以自治區十大民生實事為抓手,加大充換電設備建設力度,繼續實施新疆高速公路網充電站項目,計劃到年底基本實現交投集團管轄高速公路服務區充電站的全覆蓋。
“我們交投集團運營的高速公路里程占全疆的82%,我們管轄的高速公路服務區實現充電站全覆蓋以后,意味著全疆至少80%的高速公路服務區將具備新能源汽車充換電功能。屆時,駕駛新能源汽車基本可以實現自由暢達全疆各縣市。”新疆交投實業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任磊說。
2021年,作為交投集團公司服務新能源汽車充電站建設的子公司,新疆交投實業在G30線等3條高速公路9處服務區(G30小草湖服務區、鹽湖服務區、石河子服務區、奎屯服務區;G7大黃山服務區、阜康服務區;S21吉力湖服務區、克拉美麗服務區、五家渠服務區)設立了新能源汽車充電站,實現烏魯木齊市周邊300公里內服務區充電站全覆蓋。
今年的新能源汽車充電站建設項目計劃于5月開工建設,于2023年10月建成投運,項目總投資15200萬元,項目建設范圍主要涵蓋61處服務區119座充電站。
到今年年底,新疆交投實業運營高速公路服務區充電站規模達到135座,涉及70處服務區,基本實現交投集團管轄高速公路服務區充電基礎設施的全覆蓋。
后續項目建設中,新疆交投實業將同步考慮充換電設備建設。G30星星峽至哈密段改擴建工程等6個2023年公路建設項目,均在項目前期工作中統籌考慮了充換電設備建設。“未來項目建設中,我們將嚴格落實國家及自治區的有關規定,為群眾出行提供更智能、便捷的服務。”任磊說。
(責任編輯:張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