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魯木齊四月空氣質量全國第四 達標率100%
4月,烏魯木齊市空氣質量達標天數30天,達標率100%,在全國74個環保重點城市空氣質量指數排名中位居第4位,為歷年同期最好值。
這是今年烏魯木齊市首次實現全月達標,也是首次在供暖季空氣質量進入全國排名前10位。
5月7日,記者從自治區環境監測總站了解到,國家環境監測總站公布結果顯示,4月,烏魯木齊市空氣質量全月30天均為優良,一級優的天數12天,同比增加6天;二級良的天數18天,同比減少5天;輕度污染天數減少1天。其中,首要污染物PM10月均濃度為6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5.1%。
數據顯示,與3月相比,4月烏魯木齊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增加22天,主要污染物PM10、PM2.5月均濃度分別下降46.9%和73.3%,空氣質量同比、環比均明顯改善。
市環保局相關工作人員說,這一結果表明,烏魯木齊市供暖季空氣質量排名正在逐步向全國前列邁進。
4月份空氣質量顯著改善,“老天幫忙”起到了客觀作用。4月以來首府經歷了7場降水,降水量較歷年同期明顯偏多,氣象條件有利于空氣中污染物擴散,使空氣污染程度相對減輕。
首府加大環境監管執法、環境衛生整治的主觀努力,是空氣質量改善的重要原因。
自去年進入供暖季起,我市全面開展了環境監察執法夜檢專項行動,打擊重點區域及各類工業園區工業企業夜間不正常運行或擅自停用環保設施的違法行為,各區(縣)、各責任單位也加大了道路、工業企業等污染源的監督檢查力度。
在環境衛生整治中,通過開展渣土車、渣土場污染防治、加強道路機動車輛管理,規范道路清掃保潔,道路機械化噴霧清掃,實施重點路段和區域高密度灑水降塵,周邊荒山綠化等措施,為空氣質量改善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