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門將綜合整治機場出租車營運》追蹤
機場議價出租車司機被“炒魷魚”
出租車承包人被解除承包合同負責管理的出租車公司被降級
10月29日,記者從烏市客運統管辦獲悉,此前本網報道的機場出租車執法人員怒罵乘客并揚言“單挑”一事有了調查和處理結果:事發原因為乘客與機場出租車司機議價。議價的出租車駕駛員被禁止從事出租車工作,該出租車承包人也被解除出租車承包合同,其所在的出租車公司也受到降級處理。 (詳細閱讀:亞心網論壇網帖《烏魯木齊機場執法人員怒罵乘客揚言單挑》)
10月18日18時30分,一名出租車駕駛員在烏魯木齊國際機場T2航站樓拉載乘客時,與一名乘客議價,乘客對此不滿,欲搭乘另一輛出租車時,與現場出租車營運執法人員發生爭執,并受到該執法人員的言語威脅并要“單挑”乘客。目前,罵人且要“單挑”乘客的機場執法人員遭停職處理。
昨日,烏市城市客運統管辦對外公布,經過調查,10月18日18時30分,新疆二道橋文化旅游出租汽車公司新AT8386駕駛員王永東在飛機場T2航站樓拉載乘客顏先生時,與乘客議價,顏先生對此不滿,與現場管理人員發生爭執,且被媒體曝光,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
經查,新AT8386號出租車承包人白生文違反行業法規,將車輛交給未辦理從業注冊手續的駕駛員王永東駕駛,造成惡性服務質量事件。根據《烏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烏市出租汽車企業服務質量信譽考核辦法(試行)》等有關規定,對所屬企業、車輛承包人及駕駛員做出處理,其中,新疆二道橋文化旅游出租汽車公司(以下簡稱二道橋出租公司)疏于教育,管理松懈,造成駕駛員自覺遵紀守法意識不強,為此,在2015年城市客運企業服務質量信譽考核等級評定中予以降級,并按行業法規予以3000元罰款。
同時,二道橋出租公司解除白生文新AT8386出租車承包合同。對駕駛員王永東議價行為按有關規定予以200元罰款,并列入城市客運出租行業不良記錄名單,今后不得從事城市客運出租汽車駕駛工作。
“當事人的行為給烏市城市客運造成惡劣影響,我們將以實際行動挽回不良影響,為廣大市民提供一個安全、舒適、快捷的乘車環境。”烏市城市客運統管辦有關負責人說,出租公司在管理過程中,疏于教育,造成駕駛員自覺遵紀守法意識不強。
“處罰通知下來后,全公司的人心情都很沉重,一降級就等于我們這一年的辛苦都白費了,但這對我們來說也是警示。我們馬上會召集全公司970名從業人員進行培訓和學習,培養大家的責任感和服務意識,爭取明年以優秀的成績回饋市民。”二道橋出租公司相關負責人說,對于涉事駕駛員和出租車承包人的處罰規定,該公司是非常支持的,“承包人在對方沒有從業資格的情況下就讓他駕駛出租車,這種行為我們也是不能容忍的,就算行業主管部門不處理,我們也會處理,這次對我們公司來說既是處罰,其實也是一次激勵。”
(責任編輯: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