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連續十二年上漲,養老保險制度不斷惠及我們!”原西寧市第三建筑公司退休人員劉紹英,道出了全省39.6萬名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心里話。
一年又一年,青海社會保障事業多項指標一路“飄紅”走在全國前列。今年前三季度,一組組亮眼的數據,又進一步直觀見證我省社會保障工作“民生溫度”的增強——
截至9月底,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參保人數102.98萬人,完成年度目標任務的100.18%;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參保人數28.78萬人,完成年度目標任務的115.12%;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人數233.8萬人,完成年度目標任務的99.5%。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分別參保95.94萬人、450.4萬人、40.67萬人、59.7萬人、48.15萬人,完成年度目標任務的101%、99.25%、100.2%、100.2%、100.5%。
促改革兜底線——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全面推進
“十三五”全新開篇,“不斷完善社會保障制度”再次被列入2016年省政府十大民生實事。
由此,2016年度全省社會保障工作規劃出清晰藍圖:通過一系列改革措施,青海全面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落實綜合醫改分工任務,確保全省貧困人口全部納入基本醫療保險范圍。而作為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領域各項改革的“重頭戲”,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將進一步織密扎牢社會保障安全網?!?003年,原西寧市第二建筑公司電工王鳳格退休了,從十三年前養老金每月300多元到今年調標后每月領到2500多元,養老金不斷翻番,幸福指數跟著不斷上漲。
“生活肯定是越來越好了,退休第二年起,我們的基本養老金年年上調,至今已經調整了十二年了,今年又漲了194元,我們企業300多名退休人員都很感恩!”
今年,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精神,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印發《關于從2016年1月1日起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我省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加權平均后月人均增加基本養老金246元,調整幅度為6.6%。其中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增加215元,調整幅度為7.1%;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月人均增加340元,調整幅度為5.9%。
此次調整,是2005年以來我省企業退休人員第12次連續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實行養老保險制度以來首次按照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調整退休待遇,也是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第一次同步按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調整待遇此次調整。
截至9月底,全省各級社保機構共為全省29.7萬名企業退休人員補發1至9月增加的養老金5.94億元,為9.9萬名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補發1至9月增加的養老金3.06億元。全省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發放工作全面完成。
促公平防風險——社會保障“兜底”效應持續釋放
如今的青海,社會保險正最大限度地發揮著社會“穩定器”的作用,使我省越來越多的群眾切身體會到了溫暖的保障。
除了享受到企業和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好政策,今年以來,青海社會保障“民生禮包”還有很多——
今年,我省調整提高了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標準。由政府自籌資金,從元月1日起,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由每人每月125元增加到140元,較國家標準高70元,列西北第一,全國第五。
與此同時,社會保障“兜底”效應持續釋放。
在2015年已降低一次社會保險費率的基礎上,今年,我省失業保險單位繳費費率再降低1%,工傷保險費率單位繳費費率再降低0.15%;生育保險將企業和經費自理的事業單位生育保險繳費費率再降低0.1%,三項降低費率政策預計每年為企業(單位)減輕負擔4.89億元。
“十二五”時期,青海率先建立城鄉居民和城鎮職工大病醫療保險制度,率先統一了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率先開展商業保險經辦城鄉居民醫保服務試點等等,醫改工作繼續走在全國前列。
今年,惠及數萬家庭的醫療保障制度再次得以鞏固健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制定出臺了《青海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省級統籌實施方案》及全年考核辦法等相關配套文件,完成了城鄉居民基本醫保“三個目錄”及乙類項目個人自付比例調整工作。出臺了《關于全面開展商業保險機構經辦城鄉居民基本醫保服務的指導意見》及《實施方案》等5個配套文件,指導商業保險機構開展了內部制度完善、業務人員配備、信息化建設等各項前期準備工作。再次調整提高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籌資標準,在原基礎上統一提高60元,人均達到610元,其中財政補助人均達到486元;個人繳費人均達到124元。
同時,完成了新一輪全省城鄉居民大病醫療保險委托經辦服務招標工作,加快在全面實施醫保付費總額控制的基礎上,積極推進按病種、按人頭、按床日、按服務單元等復合型付費方式,發揮醫??刭M作用。根據省委、省政府扶貧攻堅部署,今年,我省將貧困人口全部納入醫療保障范圍,確保其及時享受醫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