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堅持2016年度計劃生育目標責任管理
日前,青海省政府與8個市、州政府分別簽訂了2016年度計劃生育目標管理責任書,并對完成2015年度計劃生育目標責任制的優秀地區及良好地區進行了表彰獎勵。
全面兩孩政策實施后,青海省按照強化計劃生育服務管理,堅持計劃生育基本國策,堅持黨政一把手親自抓、負總責,堅持實行計劃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的總要求,本著科學合理、注重實效的原則,就地方政府落實計劃生育黨政責任、基層計劃生育管理機構和隊伍建設、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政策落實率、專項補助經費到位使用率、性別比綜合治理6項工作列為考核指標,突出組織領導、履行各級人口計生領導小組職責;強化基層計劃生育管理機構和隊伍建設,明確鄉級政府計生辦公室設置、人員配備、村(社區)計劃生育服務員報酬落實、鄉村計生工作人員業務培訓以及保障計生協會工作有效開展等內容;強調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和性別比綜合治理,促進人口均衡發展。同時,將全員人口信息數據準確率、生育登記及時準確率、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滿意率、孕前優生健康檢查覆蓋率、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康福家行動列為衛生計生線考核指標,更加注重服務質量,并加大落實計劃生育黨政責任、基層計劃生育管理機構和隊伍建設、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生育登記及時準確率、全員人口信息數據準確率、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等6項重點控制指標分值權重,確保責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實到位。
此外,根據《青海省2016年計劃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方案》,今年仍由省人口和計劃生育領導小組組織實施單項考核,并對考核結果為優秀、良好的地區提高獎勵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