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西寧4月29日電 青海省紀委日前通報了三起頂風違反八項規定精神案件。
三起案件為: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祁連縣八寶鎮冰溝村原村黨支部書記李明星違規發放福利問題。2013年底,李明星以慰問村黨員名義,從村級經費中支出7200元,以每名黨員300元的標準購換代金券給24名黨員發放福利。2015年1月30日,祁連縣八寶鎮黨委研究決定,給予李明星撤銷冰溝村黨支部書記職務處分。
青海省西寧市城西區司法局局長王惠明違反公務用車管理使用制度問題。2015年3月16日,王惠明私駕公車并在公共場所亂停車輛,造成大面積交通擁堵,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2015年3月18日,西寧市城西區區委研究,決定免去王惠明城西區司法局局長職務。
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瑪多縣公安局交警大隊隊長才讓違反公務用車管理使用制度問題。2014年7月21日,瑪多縣公安局交警大隊隊長才讓在處理交通事故中,將警車交予非警務人員駕駛,在湟中縣境內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不良影響。2015年2月4日,瑪多縣公安局研究,決定給予才讓行政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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