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網1月16日訊 經省政府同意,《關于青海省促進餐飲業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今起施行。該條例結合國務院、商務部等文件精神,提出我省促進餐飲業健康發展的政策舉措。其中,將給予品牌餐飲企業最高50萬元的獎勵。措施提出,要發展大眾化餐飲。根據城鄉居民和各地區群眾消費需求,引導餐飲企業在居民社區、商業街區、旅游景區、交通樞紐等消費需求旺盛區域開展便利化服務,發展營養健康、經濟實惠的早餐、快餐、特色小吃等大眾餐飲業。鼓勵餐飲企業發展商務餐飲、婚壽宴、家庭餐、旅游團餐等業態,滿足不同消費群體需求。
支持機關事業單位食堂和賓館飯店的餐廳依法依規向社會開放,推動餐飲服務社會化發展。支持餐飲企業開展外賣和就近送餐服務,加大團體餐配送力度,采取協議配送銷售、加盟經營等方式,與超市、商場等企業對接,承接餐飲服務外包業務,形成穩定的配送供應關系。
我省推進綠色消費,嚴格執行國家厲行節約等法規政策,提倡節約、文明、健康消費方式。培育一批集節能技術改造和餐飲廢棄物回收于一體的綠色餐飲企業,鼓勵餐飲企業自覺節水、節材、節能,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推進餐飲企業實行節儉消費提示制度,引導消費者合理消費、文明用餐。鼓勵餐飲企業增設“小份”“半份”“分餐”“自助”等餐飲服務項目,發展健康營養型餐飲,以優質服務贏得市場。
引導餐飲企業發揮高原生態和民族文化優勢,傳承、推廣、創新青海特色菜品,挖掘地區餐飲文化,打造青海餐飲品牌,爭創中國馳名商標、中華老字號、青海老字號、青海著名商標。支持餐飲企業引進先進管理技術、理念,發展統一配送、連鎖經營、網絡營銷等現代經營方式。積極引進省外知名品牌,提升青海餐飲企業經營管理水平。鼓勵餐飲企業利用民族節慶、文體活動、重要展會加強宣傳營銷,提高青海餐飲品牌知名度。
凡我省餐飲企業獲得“中國馳名商標”“中華人民共和國地理標志保護產品”“中華老字號”等稱號,最高一次性給予50萬元獎勵;獲得“青海省著名商標”“青海老字號”稱號,最高一次性給予10萬元獎勵;成功注冊青海傳統特色名吃商標,每個給予1000元獎勵。
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對月營業額3萬元以下的餐飲企業免征營業稅。落實餐飲企業用水、用電與工業企業同價政策。餐飲企業已繳納污水處理費且污水并入城市管網的,不再另征排污費。簡化餐飲企業燈飾、廣告設置審批手續,合理放寬餐飲企業廣告設置規定。在不影響社會、交通秩序情況下,城市管理和交通部門應支持餐飲企業設立早餐、夜市經營網點。加強對中小餐飲企業的指導和保護,落實中小企業發展優惠政策,減輕餐飲企業負擔。
http://www.qhnews.com/newscenter/system/2015/01/16/011611470.shtml
(責任編輯: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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