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憲政史上首次對現任總統發出的逮捕令6日到期。韓國高級公職人員犯罪調查處(公調處)幾天前執行逮捕令,遭遇總統警衛處阻撓而無果。為逮捕被停職的總統尹錫悅,公調處今天有什么新動作,新華國際為您梳理——
申請延長
公調處6日表示,將向法院申請延長今天到期的逮捕令。
韓國首爾西部地方法院2024年12月31日上午以涉嫌發動內亂和濫用職權為由對尹錫悅發布逮捕令,并發布了對尹錫悅位于首爾漢南洞總統官邸的搜查令。
按照韓國相關法律,逮捕令通常自簽發之日起一周內有效。但若逮捕令未被執行,可在法院許可后延長有效期。

1月5日,尹錫悅支持者在位于韓國首爾的總統官邸附近參加集會反對逮捕總統尹錫悅。新華社發(全休相攝)
據韓聯社5日報道,法院當天駁回尹錫悅方面針對執行逮捕令提出的異議申請。尹錫悅方面2日就執行逮捕令及扣押搜查令向法院提出異議申請,認為逮捕令違反《刑事訴訟法》和憲法,無法執行。
移交警方未果
韓國警察廳國家調查本部6日說,當天早上收到公調處5日晚發出的公函,要求將逮捕令執行任務移交給警方。據韓國媒體報道,國家調查本部后來表示,公調處就移交執行逮捕令發送的公文“存在法律缺陷”,警方難以遵從。
分析認為,公調處移讓逮捕任務,是因為首次逮捕行動未果,逮捕面臨的巨大阻力未有消減,再次行動又無勝算。
3日上午,公調處抵達位于首爾龍山區漢南洞的總統官邸,對尹錫悅執行逮捕令。但由于總統警衛處阻撓,雙方對峙5個多小時,公調處最終決定暫停執行逮捕令并撤離。
00:12
分析認為,公調處作為反腐機構,一直以來力量相對薄弱、成果不彰,甚至被外界批評“成立以來一事無成”。戒嚴事件以來,公調處以“調查濫用職權過程中發現線索”為由,堅持主導“內亂調查”,“是想證明自己的存在價值”。尹錫悅方面和執政黨等認為“公調處沒有調查總統內亂罪的權限”。
此前,由韓國警察廳、公調處和國防部聯合設立的“共同調查本部”三次傳喚尹錫悅未果。
請求警衛處配合
公調處4日向代行總統職權的崔相穆發送公文,請求其協調指揮總統警衛處配合執行尹錫悅的逮捕令,但迄今未得到崔相穆回復。
“共同調查本部”3日表示,已以涉嫌妨礙執行特殊公務為由,對總統警衛處長和警衛次長立案,要求兩人4日到案接受調查。
總統警衛處4日說,鑒于目前總統警衛業務處于關鍵時期,警衛處長等主要指揮官一刻也不能離開崗位。警方隨后表示,已再次傳喚警衛處長和次長分別于最晚7日10時、8日10時到案接受調查。
00:10
韓國總統警衛處長樸鐘俊5日發表聲明說,在逮捕令執行存在司法程序爭議的情況下,總統警衛處若配合執行逮捕令,無異于放棄總統警衛職責,構成失職。
他表示,總統警衛處并非意在阻礙調查機構執法。盡管目前尹錫悅因國會通過彈劾動議案而處于停職狀態,但他仍是由國民選出的現任總統,依法應享受與其身份相符的保護。
樸鐘俊請求公調處和警察廳國家調查本部認真研討調查程序,協助維護由國民選出的總統的尊嚴。(記者:陸愛華、姬新龍、陸睿、陳怡;視頻:周嘯天、王科文、王沛)
(責任編輯: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