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關城區法院
宣判一起7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首要分子領刑10年
大西北網訊 8月23日,嘉峪關市城區人民法院對被告人王建平等7人惡勢力犯罪案件一審公開宣判,數罪并罰判處王建平有期徒刑十年并處罰金,其他各被告人被判處五年至二年不等有期徒刑。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王建平在違法發放高利貸后,伙同他人采用滋擾、糾纏、聚眾造勢等手段恐嚇他人強行索取債務,情節惡劣,嚴重擾亂了嘉峪關的社會穩定和經濟秩序;且強拿硬要他人財物,情節嚴重,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妨害司法秩序,為索要債務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其行為分別構成尋釁滋事罪、虛假訴訟罪、非法拘禁罪。
嘉峪關市城區人民法院依法對該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王建平以尋釁滋事罪、虛假訴訟罪、非法拘禁罪及與其之前因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的刑罰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年,并處罰金5萬元。其他6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五年到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蘭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高慧霞通訊員王繼祿
(責任編輯:蘇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