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網訊(記者 張小燕 通訊員 殷叔娟) 為加快推進蘭州市綠色建筑由圖紙審查直接認定階段向實行運行階段的轉變,從2017年7月開始,市建設局在開展綠色建筑工作中,主動作為,組織市安質監站、各區縣安質監站等相關單位,對蘭州市竣工的綠色建筑項目開展綠色建筑專項驗收工作。截至年底,全市共通過綠色建筑專項驗收項目20項,面積202萬平方米,占通過竣工驗收的新建建筑面積的比例為39.5%。
嚴格標準,規范審查程序。對轄區內所有新建建筑嚴格執行強制性節能標準,嚴格要求施工圖文件審查機構按照民用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對施工圖設計文件進行審查;經審查不符合民用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的,不頒發施工許可證,不出具竣工驗收合格報告。獎懲并舉,嚴把審批關口。在項目的立項審批、規劃、設計、審查備案等環節,明確綠色建筑的標準和條件,對未按規定進行設計、施工的,不得通過審查備案、頒發施工許可證、組織竣工驗收,對未履行相關職責的部門,要追究相應責任。對已按綠色建筑標準設計、施工并取得評價標識的項目,積極指導申報綠色建筑專項資金,調動了項目單位實施綠色建筑的積極性。加大宣傳,營造工作氛圍。利用報紙、網絡、廣播電臺等媒體和散發宣傳單、現場宣傳等形式對綠色建筑和建筑節能進行宣傳,對我市綠色建筑和建筑節能開展情況進行了多篇幅集中宣傳報道,同時要求各縣區建設主管部門也加大綠色建筑和建筑節能的宣傳力度,鼓勵更多的建設單位實施綠色建筑和節能建筑。四是擴大綠建范圍,推動整體發展。對符合綠色建筑條件的“三類建筑”,嚴格強制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同時,逐步擴大綠色建筑的范圍,由“三類建筑”擴大至集中興建10萬平米的住宅建筑,確保到2020年城鎮新建筑中綠色建筑的比例達到60%以上。
(責任編輯:蘇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