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西北網訊(記者 金振華 特約記者 李玉瀅 文 、圖(請務必打花嫌疑人眼睛))1月6日凌晨1時左右,雪花紛飛,道路濕滑,蘭州東崗交警大隊機動中隊執勤民警在東湖賓館十字南向北的單行道內,發現一輛車牌號為甘A3K320的白色小型車輛,本已駛進單行道路內卻突然掉頭逆行而去,見此情形,民警立即駕駛警車前去查看。
駕駛員掉頭后駕車沿東湖賓館十字北向南方向逃跑,行駛至科技街東向西路口時,才將車靠邊停下。民警立即上前對該駕駛員及車輛進行檢查,車門一打開,就發現駕駛人全身酒氣,車內酒味濃厚。民警要求駕駛人對呼氣式酒精檢測儀吹氣檢測,但駕駛員很不配合,民警耐心勸說十多分鐘之后,駕駛人才同意配合檢查。民警用呼氣式酒精檢測儀對駕駛人血液中酒精含量進行檢測,結果為25mg/100ml。此時,駕駛人又開始在執法現場大吵大鬧,堅稱“我沒喝那么多,這個數值太高了”。無奈,民警便帶駕駛人到醫院抽血。
當時已經接近凌晨3點了,雪下的特別大,路面又特別滑,考慮到駕駛人情緒激動,民警沒有對其采取強制措施,只是要求其“穩定情緒,配合檢查”。車剛到康復中心醫院門口停下,駕駛員下車后乘民警不注意從醫院門口沿定西路由東向西逃跑,民警只好與其保持距離跑步跟在駕駛人身后,邊跑邊勸說他“接受檢查”。駕駛人一路跑到八一賓館門口時因體力不支放棄逃跑,民警立即上前將他扶起后帶至醫院。
走進醫院醫務室后,駕駛人又在醫務室內大吵大鬧,不配合醫護人員采血,嚴重擾亂了醫院的秩序。民警只好對駕駛人采取強制措施,讓醫護人員盡快采血后將駕駛人帶至東崗交警大隊報案中心詢問。
在辦案中心,駕駛人第四次開始大鬧,民警勸說無果之后,在一旁耐心的等候駕駛人自己調節情緒。約20分鐘后,駕駛人不再吵鬧,民警便對其酒駕違法行為進行詢問。此時,已經是凌晨4點左右了。詢問中,駕駛人也是前言不搭后語,百般搪塞,就是不承認自己是酒駕。直到
5點左右,駕駛人才將自己酒駕違法行為及兩次逃跑躲避處罰的前因后果說清楚。
1月8日下午16時,醫院提供了駕駛人的血液檢測結果,為49.78mg/100ml,屬于飲酒駕駛。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的規定,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