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網訊 1月3日,記者從市人社局獲悉,我市將利拉魯肽等36種國家談判藥品和《甘肅省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17年版)》中編號883至編號885的埃克替尼、達沙替尼、吉非替尼等3種藥品納入城鎮職工醫保報銷范圍。
據了解,新增的39種藥品在城鎮職工醫保參保人員住院、特殊疾病長期門診補助或單獨審批使用時按乙類藥品支付比例先行自付后,統籌基金再按70%比例進行報銷。其中,曲妥珠單抗等21種藥品實行“定患者、定醫院、定醫師”的三定管理,其他18種藥品按醫保目錄內乙類藥品的管理辦法進行管理。
據介紹,一個醫療年度內,每名參保患者限選一家定點供藥單位購藥,原則上不予變更。經確認備案的參保患者,待遇自確認備案之日起生效,原則上一個年度內只支付參保患者上述一種藥品的醫療費用。定點供藥單位應按照“醫保支付標準”向參保患者供藥,高于“醫保支付標準”的藥品費用,醫療保險不予報銷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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