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網訊 日前,甘肅省衛生計生委、省環境保護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公安廳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醫療廢物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確進一步規范全省醫療廢物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涉及醫療廢物違法犯罪行為。重點加強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民營醫療機構醫療廢物處置的監管工作,消除監管空白和“盲區”,通過定期督導檢查與不定期抽查,做到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處置監管工作全覆蓋。對疏于監管、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或轄區內連續發生醫療廢物管理不規范事件的,要進行嚴肅處理,并追究直接責任人和相關管理人員責任。
《通知》明確,要明確分工,配備專門人員負責檢查、督促,禁止將醫療廢物處置工作全程交予保潔人員。建立醫療廢物的暫時貯存設施、設備,不得露天存放醫療廢物;醫療廢物暫時貯存的時間不得超過2天。強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依法落實屬地管理責任,推動地方政府實施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改造工程,對不符合有關標準規范和不能穩定達標的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要依法限期整改、淘汰或者關停。嚴厲打擊非法從事醫療廢物收集、貯存、利用、處置經營活動的行為。積極推動醫療廢物處理處置收費政策的制定完善。
(責任編輯:蘇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