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西北網訊(記者 金振華 特約記者 李玉瀅 文/圖)12月11日11時許,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東崗大隊一中隊民警在三角花園進行路檢路查時,發現一輛黑色寶馬牌轎車前后車牌都被印有“我們結婚啦”字樣的車貼遮擋了。民警立即對車輛及駕駛人的相關證件進行核查比對。經過查證,該車懸掛的甘A29B29號牌為原車牌,與該車信息相吻合。而遮擋車牌的車貼,是前一天晚上幫朋友接親時貼的,之后就忘記撕掉了。當天出門也未仔細檢查車輛就駕車上路了。民警對駕駛人進行批評教育后,現場監督駕駛人將車貼撕下,恢復車牌清晰。對于這名駕駛人故意遮擋機動車號牌的交通違法行為,民警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條、《甘肅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82條第29項之規定,對駕駛人作出罰款200元記12分的處罰。
(責任編輯:蘇玉梅)